遂宁市公安局安居分局公开招聘常驻校专职警务辅助人员53人公告
遂宁市公安局安居分局公开招聘常驻校专职警务辅助人员53人公告
招警信息

招聘53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11/19 09:00-2025/11/25 17:00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为遂宁市公安局安居分局公开招聘常驻校专职警务辅助人员53名(限男性),将派遣至遂宁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工作,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限男性,年龄满18周岁(2007年11月19日(含)前出生)以上,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1月19日(含)后出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4.应当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6.能够适应24小时倒班工作制。


(二)择优录取条件,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形之一优先聘用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在职民警职工的配偶、子女;


3.警察类或政法类学院毕业生、复转军人、退役士兵;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本人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常驻校专职辅警53名(限男性),遂宁市公安局安居分局根据常驻校工作要求统筹安排到对应派出所辖区内学校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自愿报名


1.报名方式:自愿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9日--2025年11月2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四川鸿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国贸南路56号)


4.报名手续: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提本人供个人简历、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近期同底版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及各类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名单电话通知。


(三)笔试


1.考生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科目为《综合能力素质测试》。笔试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和主管论述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为6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能测试


1.参加笔试考生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原则上在笔试当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当天现场通知为准。考生务必合理安排着装,充分做好体能测评准备,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评。


2.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男)跑3个项目,测评要求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见附件)执行。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两项达标,即为体能测评合格。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年龄按体能测评当月计算。


3.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或体能测评者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面试和心理测评


1.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底顺序按招聘人数的2倍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名单及时间将通过遂宁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安居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提供本人银行征信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


3.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原则上在面试第二天进行心理测评,时间和地点按面试当天现场通知为准。


(六)体检


1.心理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位数四舍五入)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将通过遂宁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安居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相关人员按照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1次。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政审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都由遂宁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实施政审。政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因政审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1次。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人员须体检合格。


(八)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遂宁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安居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与四川鸿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至遂宁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放弃应聘。


2.聘用对象应根据通知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逾期未报到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退回四川鸿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3.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按照遂宁市安居区编外人员管理相关规定实行管理。


(十)工资待遇


(一)薪酬待遇。


按照遂宁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辅警薪酬有关规定执行。基础工资+“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层级工资,合计约2900元/月-32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工作后,按用工单位有关规定增薪。


(二)其他待遇


1.统一配备执勤服装、装备;


2.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3.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4.单位统一购买“五险一金”。


四相关规定


1.招聘中各环节公告公示等内容,请考生自行及时关注遂宁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安居公安”微信公众号信息,并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2.整个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提交虚假信息或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由遂宁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和四川鸿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招聘中的各项事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因个人原因造成考生未参加笔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评、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等环节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五附则


1、本公告由遂宁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和四川鸿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遂宁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政工室咨询电话:0825-8663519


易警官15828892688


四川鸿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825-8532110


张经理13547779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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