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公开招聘27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公开招聘27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招警信息

招聘27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10/22 -2025/10/28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0月31日至2007年11月1日);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BMI(身体质量指数)在19--27kg/m2,计算公式:BMI=体重(Kg)÷身高(m2);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条件,可适当放宽年龄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在公安机关从事过辅警工作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的,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及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2日至10月28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2楼2-26办公室(导航地址:游仙区东津路35号,联系人:张杰18011628838)。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现场填报《游仙区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审批表》,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


4.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包括:本人近期1寸照片2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银行系统征信报告、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优先)。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


(二)面试及体能测评


资格审查合格则进入面试及体能测评环节。测评时间及测评地点:待定。


面试:主要了解应聘者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和与应聘岗位匹配度等。


体能测评项目:1000米。测试结果作为岗位招聘的重要参考。招聘单位不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建议应聘者自行购买,防范体能测评运动风险。


(三)体检、政审。面试、体测合格的进入该程序。


1.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体检除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人员还应满足: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纹身;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重大家庭遗传病;无平足;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躯体无明显鸡胸;无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依据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结合公安工作性质,由招聘单位确定体检是否合格。


2.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的政审工作,由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政治处、特巡警大队、禁毒、情指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政审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报名先后顺序进行递补。


三聘用


经过以上招聘程序,综合判定为合格的,确定为试用期辅警,统一分配到分局所属部门(含机关警种部门、派出所等),不服从分配的,视为放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与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签订9年期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一)按照《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二)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承担的社会保险。个人“五险一金”缴存部分从辅警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三)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享受带薪年休假,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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