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川委办〔2019〕3号)等政策规定,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现面向服务于沐川县的基层项目人员中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一)参加四川省“三支一扶”计划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在沐川县服务期满2周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其中,乐山市域范围内分流到沐川县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经沐川县项目办认定连续服务满2周年;
(二)参加四川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项目,在沐川县服务期满1周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三)参加四川省“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医疗卫生岗、校医辅助岗、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项目,在沐川县服务期满3周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服务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1日。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2026年沐川县从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中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进行。根据报考者现场报名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的当场发给《笔试准考证》。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2026年9月1日-2026年9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底楼会议室(沐川县沐溪镇中桥街56号)。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2026年沐川县从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中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1份(如实填写,贴照片处请贴上本人近期标准证件照,并准备证件照电子版,用于准考证打印);
(2)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服务证遗失或暂未取得服务证的,须提供人社部门或团委出具的证明材料);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项目人员,需提供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1周年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参加“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医疗卫生岗、校医辅助岗、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项目人员,须提供卫生健康部门或社工部出具的服务期满3周年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服务期间年度考核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可在考察环节前提交)。
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完整错过考核各环节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招聘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二)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设置开考比例为3:1。同一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招聘名额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的,调减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沐川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综合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笔试时间:2026年9月19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综合知识》。笔试《综合知识》的考试内容详见2024年2月8日发布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生需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含照片>)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携带证件不齐或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
笔试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此次笔试同岗位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不含笔试有缺考、成绩为零分、违纪的报考者成绩)的平均分×80%。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于笔试后7个工作日内在沐川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2.面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因笔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入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由此产生的缺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不限递补次数。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含照片>),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面试考场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或未带齐相关证件到达考场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缺额不再递补。
3.总成绩公布
综合测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将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沐川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根据综合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综合测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能否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到指定的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中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本环节不限递补次数。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查阅考生的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应当向应聘人员说明理由。
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中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
本环节不限递补次数。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沐川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学位、专业、面试成绩、岗位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聘用资格。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等手续。不服从安排或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考核招聘按程序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新聘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聘用人员在最低服务年限期满后,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
五、纪律和监督
(一)在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中,凡考试评委、工作人员与报考者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必须进行回避。
(二)凡在招聘过程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通过弄虚作假或隐瞒情况获取报名资格、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等情况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应的法律和纪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3-4602554(沐川县纪委监委)。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项由中共沐川县委组织部、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请报考者在招聘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
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46921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