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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卫生健康局2026年医疗卫生辅助岗第二轮招募公告

夹江县卫生健康局2026年医疗卫生辅助岗第二轮招募公告

招聘12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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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17 09:00-2026/8/18 17:00
笔试时间
2026/8/22 09:00

按照市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乐山市2026年医疗卫生辅助岗位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卫发〔2026〕15号),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开展第二轮公开招募医疗卫生辅助岗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募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高校2026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

户籍在民族地区的,或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残疾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二)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自愿从事医疗卫生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二、招募数量、岗位职责和服务年限

(一)招募数量。本次招募名额共计12名,招募单位、名额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夹江县2026年第二轮公开招募医疗卫生辅助岗条件一览表》。

(二)岗位职责。医疗卫生辅助岗人员主要从事患者接待、咨询、引导岗位;辅助医护人员开展技术操作、信息采集、记录整理、数据录入、患者随访等岗位;辅助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卫生执法监督等岗位;辅助做好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慢性病患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岗位;辅助处理后勤保障事务岗位等,具体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三)服务年限。医疗卫生辅助岗服务时间为1年。


三、招募方式

本次招募采用笔试方式进行。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8月17日至2026年8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址:夹江县青衣大道999号夹江县市民中心A座14楼1413室。

4.报名须知: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报名信息表填写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各项信息。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等造成的后续过程出现问题的(无法通过资格审核、无法进入考场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3张;

2.《夹江县2026年医疗卫生辅助岗第二轮招募报名表》1份(附件2);

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双面);

4.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符合优先招募条件的,需一并提供有关支撑材料;

6.其他符合证明材料。

(三)考试

本次招募不设开考比例,满分100分,笔试时间:2026年8月22日上午9:00。

笔试地点及相关事项公告将于8月21日前在夹江县人民政府网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自身原因错失招募机会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考试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户籍在民族地区的,或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残疾毕业生;最后一名成绩相同且优先招募顺序相同,则通过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考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夹江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考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标准。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招募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招募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4.复检及递补。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募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到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女性应聘人员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进入下一环节。本环节可递补一次。

(五)公示

体检合格后拟招募人员名单在夹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间,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招募的,办理招募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募,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募。

(六)选岗

公示结束后,由夹江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员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若考试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依次优先确定选岗:户籍在民族地区的,或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残疾毕业生)。

(七)签订协议,岗前培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者,用人单位与招募人员签订志愿服务协议,各用人单位针对招募人员的专业背景、实践经验等,围绕岗位所需知识、技能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等内容,开展岗前培训,培训完成后正式上岗,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服务期间待遇

医疗卫生辅助岗工作生活补贴标准5万元/人/年(含五险一金)。


六、其他

在招募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夹江县卫生健康局在夹江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发布,请招募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防止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募。

监督电话:夹江县纪委监委,0833—5662377。

咨询电话:夹江县卫生健康局,0833-5686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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