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人7个岗位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对人才的需要,经医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乐山市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76年,是乐山市政府举办的公益性医疗卫生机构。医院坚持“做优保健、做精临床”发展理念,目前已建成集妇产儿临床、保健、妇幼公共卫生、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市级妇幼保健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中心,是国家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国家首批“爱婴医院”、全国人流后关爱(PAC)优质服务医院、国家级乳腺保健门诊建设单位、国家级高危孕产妇门诊MDT建设单位、妇幼健康领域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单位、全国出生缺陷救助基地、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先天性结构畸形、遗传代谢病和功能性出生缺陷救助项目实施机构、四川省妇幼健康文化特色单位、四川省妇幼中医药特色单位、四川省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乐山分中心、四川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示范基地、四川省孕前保健和新生儿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单位、省级孕产期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单位、乐山市产前诊断中心、乐山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乐山市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乐山市出生缺陷防治管理中心、乐山市母婴安全指导中心、孤独症儿童康复定点机构、乐山市新生儿听力筛查机构、乐山市“两癌”筛查管理中心、儿科市级临床重点专科、乐山市残疾人友好医院等,承担着我市妇产儿危急重症、疑难病患者的诊治、抢救及转(会)诊工作。
二、招聘对象、范围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乐山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上半年编外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