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2人8个岗位
为加强全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正、平等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乐山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含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计划
政府专职消防员计划招录12名。其中,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1名(战斗员岗位10名、驾驶员岗位1名),消防文员1人(招录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
二、岗位及职责
(一)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战斗员
通过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后,从事火灾扑救(含联动开展森林火灾扑救)、抢险救灾、社会救助、为民服务、消防宣传等工作。
(二)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消防车驾驶员
通过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后,负责消防车辆驾驶及消防车辆、装备器材日常维护保养,协助开展灭火救援等工作。
(三)消防文员
通过考核培训合格录用后,协助开展日常办公、财务、后勤、消防宣传等工作。
若报名结束后,报名驾驶员岗位人数没有达到拟招录数,招录单位可将驾驶员人数调整为战斗员人数。
三、招录范围及条件
(一)录用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自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
4、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限男性,应具有高中或者同等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不超过28周岁(2007年4月15日至1997年4月30日期间出生)。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年龄可以放宽至30周岁;具有车船驾驶证并实际驾驶相应车船2年以上经验的(车辆驾驶证B2级以上)、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医疗急救等专业技能人才,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8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消防文员岗位限女性,应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为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确属用人单位亟需的专业岗位人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9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5、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取得研究生学历人员以及放宽报名条件的特殊专业人员,在符合同等招录条件下,优先录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名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5、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四、工作模式及薪酬待遇
1、政府专职队员执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度,工作中实行24小时驻队,按照准军事化管理,按国家及队伍有关规定享有轮休假、年休假、婚假、陪护假等。消防文员岗位执行8小时工作制度,享受周末双休、法定节假日及按国家及队伍有关规定享有年休假、婚假、产假(陪护假)等。
2、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所在单位应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购买保额不低于100万元/人·年的人身意外伤害险。
3、政府专职消防员在试用期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录用的人员薪酬待遇参照《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执行。
五、招录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1日;具体报名时间段,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方式:现场和电子邮件报名。
各招录区(市)县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1、沙湾区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报名地址:沙湾区沙湾镇沫若大道北段868号。
网上报名地址:471255732@qq.com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33-3434509
2、犍为县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报名地址:犍为县玉津镇玉屏路88号
网上报名地址:1339516324@qq.com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833-4251661
3、井研县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报名地址:井研县研城镇幸福大道119号
网上报名地址:505530108@qq.com.
联系人:方老师
联系电话:0833-3868789
4、峨眉山市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报名地址:峨眉山市胜利镇红星中路202号
网上报名地址:3129809567@qq.com.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833-5387003
5、峨边县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报名地址:峨边县沙坪镇双河街165号
网上报名地址:277743940@qq.com.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833-5227119
6、夹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报名地址:夹江县漹城街道瓷都大道911号
网上报名地址:280349766@qq.com.
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0833-5663726
注: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资讯,请拨打以上单位招录联系电话,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相关材料
1、《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4)一式两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如果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专用章)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
3、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或学历证明材料,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
4、报考驾驶员岗位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B2及以上驾驶证复印件;其他本人认为对录用有利的资质证件复印件;
5、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丢失的可提供原服役部队出具的退伍证明或退出现役登记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的需出具单位提供的工作证明;
6、报考人员需在考核现场填写《个人身体健康承诺书》(详见附件5)、《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考察表》(详见附件6);
7、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单位,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一个单位,可以选择服从单位及岗位调剂。
8、其它相关资格证书。
按照公布的招录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复员、退伍证复印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原件(原件供报名时或考核前集中审验)、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4张,交至现场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以上要求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报名者必须在报名表正面下方“声明栏”内签名确认所有资料真实。
声明:所交以上资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报名资料一慨不予退还。资格审查合格后,以电话形式通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录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网上报名材料必须为扫描件)
(四)现场测试
1、测试时间:初定时间为2025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各招录单位另行通知)
2、测试项目: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测试分为体能测试、面试、心理测试;报考驾驶员岗位增加车辆驾驶员测试,由招录单位组织。心理测试、面试、车辆驾驶技术测试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消防文员岗位测试分为笔试、面试、心理测试。
战斗员岗位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驾驶员岗位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车辆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消防文员岗位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所有测试项目均由各招录单位组织,所有测试成绩报乐山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备案。
测试项目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为1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立定跳远4个科目,测试实行量化评分,按照《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7)执行,单项成绩为1分~15分,体能测试总成绩最高为50分(任意一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
2、笔试。报考消防文员岗位人员需参加笔试,总计100分,以现场纸质试卷形式作答。笔试成绩60分以下的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3、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思维反应和交流沟通能力,以机构化面试的形式开展。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录。
4、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5、体检。通过面试的报考人员由各招录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详见附件2)执行,消防文员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详见附件3)执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由各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6、政治审核: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审核要求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治审核。政治审核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7、公示、录用:根据招录对象考试情况,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待补录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低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被录用人员签订《政府专职消防员拟录用对象入职承诺书》,未签订的视为主动放弃录用资格。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期内退出的,可从待补录人员名单中,按照成绩排名依次补录。待补录人员有效期一般为1个月。本次招录程序各招录单位可根据工作安排和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六、岗前培训及分配
(一)签订劳动合同及岗前培训
1、体能、笔试(文员岗位)、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均合格后,由各区、县消防救援大队与新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试用期原则上为3个月,在试用期间因个人原因不适应、自愿放弃、不服从管理或相关培训项目未达到标准或自愿放弃培训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各大队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2、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前具有2年以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含原公安消防部队)工作经历,经考核符合相关上岗条件的,可不设培训期(试用期)。
(二)岗位分配
根据岗前培训结果和岗位报名情况,结合个人现实表现及特长,乐山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统一对报考人员分配工作单位,按报考人员报名时报考单位进行分配。
七、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录由各区(市)县招录单位组织,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录培训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二)招录考核时间根据报名具体情况确定,报考人员应关注“乐山消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考试信息,具体事项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畅通。因报考人员通信不畅通和自身原因,导致错过考试时间的,后果及责任由本人承担。
(三)未尽事宜由乐山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解释为准。报考人员在招录过程中有异议的,请以真实姓名反映,举报投诉电话:0833-6237578(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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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乐山市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12人公告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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