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5人
受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峨眉山市新世纪人才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人才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综合类、驾驶类),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为市委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机关服务中心(统筹安排具体用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招聘人数及报名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完全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招聘条件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应聘的;
6.未取得毕业证的。
(三)用工单位、岗位、招聘人数等内容详见附件《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报名程序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25年4月14日9:00-17:30。
(三)报名地点
峨眉山市新世纪人才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峨眉山市光辉路999号9号楼1楼)。
(四)报名程序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含有效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及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应聘人员现场填写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五)资格审查
新世纪人才公司负责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证明材料以及所填写的报名表必须真实有效。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所报岗位条件的,经查实后新世纪人才公司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准考证发放
1.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于2025年4月16日9:00-11:30;14:00-17:30到新世纪人才公司领取《笔试准考证》。
2.应聘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代领准考证的须提供应聘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七)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及分数占比
1.综合类采取笔试+面试的考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
2.驾驶类采取笔试+实操+面试。笔试、实操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30%、30%、40%。
(二)笔试
1.笔试方式:闭卷。
2.笔试科目:综合类为《公共基础知识》、驾驶类为科目一和科目四内容,卷面满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实操
1.实操人员确定:根据笔试考试成绩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实操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一并进入实操)。
2.实操内容:科目二和科目三,实操用车为手动挡。
3.实操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人员确定:
综合类:按笔试考试成绩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考生人数达不够1:2比例时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驾驶类:根据面试前所有计分制考试项目折合总成绩排序,按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考生人数达不够1:2比例时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五)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信息详见《面试准考证》。
(六)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通过短信方式公布,其他通知事项在“峨眉新世纪人才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七)体检人员确定
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
(一)体检标准
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二)体检要求及注意事项
1.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2.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集合地点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3.所有体检项目(女性因生理期无法在当日完成的体检项目除外)必须在体检当日内完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4.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人员自行承担。
(三)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两日内申请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不再接受复检申请。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所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一次。
六、考察
由新世纪人才公司组织实施考察,应聘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本环节不递补。
七、聘用及管理方式
(一)考察合格人员,由新世纪人才公司负责聘用,其中驾驶员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培训、考核完成后进行统筹分配。
(二)被聘用人员必须按照新世纪人才公司通知的时间报到。超过报到时间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被聘用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与新世纪人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由用工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四)被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峨眉山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经用工单位、新世纪人才公司以及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峨旅集团纪委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
九、附则
(一)本公告由新世纪人才公司负责解释。
(二)咨询电话:0833-5549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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