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1个岗位
因幼儿园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教职工。
一、拟聘岗位及名额
保育员4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女性,年龄30-40周岁(保育经验丰富者可放宽至45岁)。
3.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持有保育员资格证、有效健康证;有两年以上幼儿园保育工作经验。
4.吃苦耐劳,有爱心、有责任心、有亲和力,有良好沟通能力和团队意识,能熟练使用普通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1.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或道德品行问题、不良社会影响的;2.受过处分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3.正在接受审查的;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5.曾被其他单位辞退的;6.县内公办学校已在岗临聘人员;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在文末下载、填写《公开招聘保育员(编外教职工)报名表》,发送至邮箱573835537@qq.com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5日18:00。
(二)资格审核
1.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9月6日上午8:30准时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到金星幼儿园一楼党建室进行资格审核: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保育员证、有效健康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核,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资格审核通过者,进入面试环节。
3.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2024年9月6日上午10:00,沐川县金星幼儿园中三班教室。
2.面试内容:实际操作、岗位适应能力问答等。
3.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拟聘人员。
4.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四、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沐川县金星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
五、工资待遇
1.不低于乐山市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发放工资。
2.购买相关保险。
监督电话:0833—4662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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