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大竹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考务工作委托四川竹凤英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6名。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勤勉敬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谨言慎行,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10月31日);
4.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7.热爱法院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有吃苦耐劳精神;
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条件: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或曾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人员;
6.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7.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8.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9.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
10.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报考人员如在大竹法院有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担任领导成员的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在大竹法院辖区范围内从事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审计、司法拍卖等法律有偿服务职业以及大竹法院辖区内担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职位,不得报考。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5日至11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四川竹凤英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大竹县白塔街道白塔大道288号大竹县社会救助中心院内)。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收取考务费。
4.报名材料:报考者应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①《2025年大竹县人民法院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1);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籍、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④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4张和电子版证件照(同一版式、不限底色,背面备注姓名和联系方式);
⑤个人征信报告;
⑥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此项仅具有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考生提供);
⑦未缴纳社保证明(此项仅2年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提供)和其他材料(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等符合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不合格的,不予参加考试。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立即取消报考或招聘资格,并由报考者承担相应损失和责任。
(三)考试
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岗位考试分为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30%、30%、40%。
获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不参加笔试,即获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笔试计满分30分,直接参加技能测试。获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笔试免试的考生需线下审核相关资质,具体的时间、地点以四川竹凤英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电话通知为准。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满分为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等,不指定考试用书。
2.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在计算机上以常用输入法进行汉字录入的速度和准确率。在规定时间内,以输入完整、准确的汉字数量进行评分,考试满分为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根据参考人员笔试及技能测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若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则所有参加笔试、技能测试且均有成绩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和地点等事宜详见“大竹云招聘”微信公众号)。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两者不齐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工作结束后,将考生的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按规定比例折合形成总成绩,面试结束后5日内通过“大竹云招聘”微信公众号公布。名次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同等条件下,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优先聘用。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依然相同,以计算机上机操作成绩确定名次。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按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负责。体检标准除本公告明确提出的要求外,其他项目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可复检一次,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大竹云招聘”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拟聘用人员与大竹县人民法院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并上岗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生考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期间因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离职等原因造成缺额的,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并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聘用。
六、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按照劳动合同双方约定薪酬执行,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存社会保险费用。
七、用工管理
本次招聘的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具体岗位由大竹县人民法院安排,并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相关资格。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或终止条件的,聘用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八、其他
(一)考生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及资料,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规定,严禁作弊等行为,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三)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处理不好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等信息在“大竹云招聘”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各招聘环节考生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六)招聘单位不负责保管或者委托保管人事档案。
(七)招聘咨询电话:大竹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督察室)0818-6228201;四川竹凤英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0818-6868726。
(八)县纪委监委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县法院督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18-6131869(县纪委监委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0818-6212959(县法院督察室);0818-6868177(四川竹凤英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行政部)
(九)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大竹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