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12人43个岗位
因城区部分学校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在大竹县教育系统内从农村和控制区域内的城西、竹北、莲印的中小学校公开考调教师(职员)到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特制定本公告。
一、考调职位及名额
本次考调教师(职员)112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
二、考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考调对象
面向全县考调符合本公告及职位资格条件的在编在岗的农村和控制区域内的城西、竹北、莲印的中小学校教师。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为人师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教学效果好;
2.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
3.现认定为普通高级中学高中编制岗位的教师只能报考01至04岗位、14至25岗位。普通高级中学初中编制岗位教师报考其他职位须出具《非高中编制岗位教师证明》(详见附件2),并加盖学校公章方可报考;
其中:具备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身份的教师可报考01至13岗位,不受编制类型及任教层次限制。不具备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身份的教师报考01至04岗位,须在普通高级中学高中编制岗位,且在高中任教满3年;报考05至12岗位,须在初中或高中编制岗位,且在初中任教满3年。并出具《关于报考大竹中学岗位的证明》(详见附件3),并加盖学校公章方可报考;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不得考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政策规定未满基层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截至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15日(星期四)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5:00。
(二)报名地点:大竹县第九小学(地址:大竹县青年路122号)。
(三)报名要求:
本次考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兼报或多报,兼报或多报者将取消考调资格。
报名时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表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同时,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笔试费每科50元。
(四)资格审查:由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大竹县教育局具体负责。
四、准考证领取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24年8月17日(星期六)14:00至17:00在大竹县教育局7楼会议室领取。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方式及内容
本次考调不设开考比例,所有职位均采取笔试,笔试内容为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专业知识,笔试采取百分制。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8月18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确定拟调人员
(一)依据笔试成绩,按各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调人员。若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参加同一试题考生平均分的,或者同一试题岗位仅一名考生参加笔试且笔试成绩低于其余岗位拟调人员最低笔试成绩的,均不得进入下一步考察环节。考试成绩并列的,以最高学历高者优先;最高学历如相同,以工龄长者优先;工龄如相同,以专业技术岗位等级高者优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如相同,以年龄大者优先。
(二)凡确定为拟调人员的,由大竹县教育局组织考调学校进行政治思想和现实表现及能力考察,考察合格的人员必须签订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承诺书,再由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三)报考大竹中学职位人员试用期一学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顶岗试用情况,提出试用人员是否合格,不合格人员回原单位工作。试用期间,若试用人员自愿放弃或用人单位明确提出试用不合格,可提前终止试用。
(四)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岗位资格准入的有关规定,考调人员必须按考入学校的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聘用方案重新参加岗位竞聘,并按新聘用的岗位享受有关工资及福利待遇。
考调进入县职业中学的教师,须按规定重新评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
(五)考调产生的缺额不递补。
八、纪律及其他
(一)此次公开考调教师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照章办事、阳光操作,反对一切不正之风,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工作人员必须严肃纪律、公道正派,不得徇私舞弊。参加公开考调的教师,必须遵守人事考试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违纪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在考调的任一环节,招聘主管部门发现不符合考调相关条件者、提供虚假信息者、违反考试纪律及本《公告》相关规定者,取消本次考调资格。
(二)公告、笔试成绩、查分、拟调人员公示等信息在大竹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dazhu.gov.cn/)公布。所有考调信息不再另行通知本人。
(三)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竹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8-6221306
大竹县教育局0818-6221210
监督电话:中共大竹县纪委大竹县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818-6221336
中共大竹县纪委大竹县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818-6227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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