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备案,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10名,派驻在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四川开放大学龙泉校区)全职从事辅导员岗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http://edu.sc.gov.cn,下同]“招考录用”专栏和四川开放大学网站[www.scou.cn,下同]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四川开放大学 |
公益二类 |
成都市一环路 西三段3号 |
开放教育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终身教育 职业教育 非学历继续教育 科学研究 学术交流 |
四川开放大学于2020年12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由原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更名成立。四川开放大学是省政府举办,以促进终身学习为使命、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互联网+”为特征,面向社会成员开展以开放教育为主体的学历和非学历继续教育的省属新型高等学校。主要承担服务我省全民终身学习,推进四川开放教育体系建设,探索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融合发展的职责。我校现有本部金牛校区(办学地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3号),龙泉校区(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办学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成洛大道3833号)两个校区。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是由四川省政府举办、省教育厅主管,四川开放大学按照“两个法人、合署办公、统筹用编”模式代管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我校秉持“开放共享,育达终身”的办学理念,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汇集优质教育资源,通过覆盖全川的办学系统和信息化支撑平台,为各类学习者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学历与非学历继续教育,提供线上、线下学习支持服务,助推“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建设。
其他详细情况请在四川开放大学网站(www.scou.cn)上查阅。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开放大学2026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所有报考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2026年8月1日及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本次招聘的范围。
报名时四川开放大学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相关事项(基层服务年限等)时间节点按公告要求执行,公告未作明确的均为2026年8月24日(本次事业编制辅导员招聘报名的第一天))。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通过本次公招的聘用人员来校报到后,从签订聘用合同时间起,须全职在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四川开放大学龙泉校区)从事辅导员岗位工作。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https://www.jdpta.com),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
报名时间:2026年8月24日09:00至9月4日17:00。
缴费时间:2026年8月24日09:00至9月5日17:00。
打印准考证:2026年9月9日9:00至9月11日24:00。
笔试时间:2026年9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当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须知。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上已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报名;未注册过的请先下载四川人社APP完成注册后再登录报名。忘记密码的可查看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常见问题”中的方式予以找回),并如实、准确填写各项个人信息,填报内容将作为报名资格初审的依据。
3.上传照片。应聘人员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上传成功后应如实、准确地填写《四川开放大学2026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电话:028-86740101。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二)缴费
已确认提交《报考信息表》的报考者,经学校报名资格初审确认通过后,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限内缴纳笔试费用,因报考者不及时查看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的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本次笔试共缴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岗位调整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出现招聘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下同)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四川开放大学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四川开放大学于9月7日前在招聘公告原公布网站向社会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报名网站将通过网络平台按照原支付路径退还费用。
(四)打印报名表、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于9月9日9:00至9月11日24:00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特别提醒
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网上报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要求条件由我校负责的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中的资格复查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等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10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1科,笔试科目为《高校辅导员综合能力测试》。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范围:主要包括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文件会议精神、理论知识,以及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时事政治等与报考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或岗位职业基本要求,不指定参考教材。
3.笔试时间、地点。本次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于2026年9月下旬在四川开放大学“人才招聘”专栏(https://www.scou.cn/index/rczp.htm)以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https://www.jdpta.com)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成绩公布次日24:00前发送电子邮件(主题为:查分申请+报考者姓名+准考证号)至邮箱rsc@scou.cn申请查分,逾期视为对成绩无异议、不再受理(以邮件发送时间为截止时间),查分结果于查分受理日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开放大学人事处网站上(https://rsc.scou.cn)公布。此次笔试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每个岗位的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该岗位参加考试所有人员(不含缺考及成绩为0分的考生)的平均分×80%。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本次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5.政策性加分。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发〔2022〕7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人教函〔2022〕84号)等规定执行相关加分。
符合加分政策规定的应聘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折合前)中加分,不同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6分。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于2026年9月10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内将以下材料交至四川开放大学人事处人事人才科(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3号四川开放大学行政楼223办公室,联系电话028-87677163、028-87772201),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应急岗位”“公卫特别岗”人员: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等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四川开放大学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6.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四川开放大学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由四川开放大学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另行公布,请报考者注意查阅。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不符合岗位学历学位要求者,四川开放大学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
(4)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原件1份。
(5)近一个月内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6)近一个月内开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名额空额,按笔试总成绩符合最低合格分数线要求的基础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由四川开放大学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在面试资格审查当日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四川开放大学人事处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心理测评
在面试资格审查当天,报考者需参加四川开放大学组织的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计入考核成绩,仅作为学校审定报考人员聘用资格的重要依据,不对外公布并将严格保密。
(四)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本次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面试主要范围。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和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等方面。
4.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五)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四川开放大学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校官网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含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但未参加面试的人员,并在面试成绩栏注明“缺考”)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岗位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四川开放大学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报考者依次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加试面试,分数高者排序靠前,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函〔2026〕5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开放大学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我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招聘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的,不再递补。
七、考察
四川开放大学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准入查询,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心理调适能力、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按该岗位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四川开放大学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人社厅“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教育厅“招考录用”专栏、四川开放大学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予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后公示。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四川开放大学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四川开放大学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四川开放大学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四川开放大学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下岗、失业、待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四川开放大学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负责对拟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招聘单位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四川开放大学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接受派驻到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全职从事辅导员岗位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我校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且记录期限为5年或长期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云贵川渝四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作为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的重要参考。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校在原招聘公告发布渠道予以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我校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28-87677163028-87772201(四川开放大学人事处)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监督电话:028-87640749(四川开放大学纪委办公室)
028-86115561(四川省教育厅组织人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