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新光幼儿园2026年编外教师及保育员招聘公告-四川-成都市-教师-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高新区-成都高新区新光幼儿园

成都高新区新光幼儿园2026年编外教师及保育员招聘公告

成都高新区新光幼儿园2026年编外教师及保育员招聘公告

招聘3人2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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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15 -2026/8/21 17:00

园所介绍


成都高新区新光幼儿园2008年由政府出资修建的公办幼儿园,位于成都市高新区新乐南街56号,占地面积5579平方米。园内设有15个班级,在园幼儿400余名,教职员工60余名。


园所以“沐光启智乐行育美”为办园理念,“以爱育光健行习善”为办园目标,坚守“和光同行”的园风,全力培育具备“健魄、自信、慧探、善言、悦纳、创美、传承”特质的“七色光”儿童。


根据成都高新区新光幼儿园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和保育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招聘岗位及名额


1.教师2名


2.保育员1名


岗位要求


教师


1.具备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国(境)外高校取得的学历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有5年以上幼儿园教师工作经历者可不受专业限制。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获得区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授予荣誉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3.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4.普通话达二级甲等及以上。


保育员


1.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获得区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授予荣誉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3.具有幼儿园保育员等级资格证或上岗资格证。


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8.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最低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截至报名首日)。


9.现役军人、2026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10.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11.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应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及简历投递报名截止时间:8月15日—8月21日17:00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进行(发送至指定邮箱),不设现场报名。应聘者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聘相关事宜。根据自身情况和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选择相应岗位,投递简历发送至570458165@qq.com邮箱,邮件以“岗位+姓名+联系方式”命名。每位报考人员信息以最后一封投递邮件为准,多投无效,请报考人员投递邮件前仔细核对邮件内容。


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所有环节时间、地点、名单均以幼儿园发布为准,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联系方式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以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以电话告知。资格审查不合格、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须提供如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其他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年龄放宽者,需提供相应获奖证书。其中,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人员: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毕业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份)。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人员:《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三)面试


本次招聘岗位考核不设置笔试,仅开设面试考核。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1.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无学生教学试讲和综合答辩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总成绩=无学生教学试讲成绩×60%+综合答辩成绩×40%。面试总成绩为考核总成绩,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如出现面试总成绩相同者,录取无学生教学试讲成绩高分者;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开展加试,加试方式为综合答辩,录取加试成绩高分者。


2.保育员岗位。面试采取综合答辩的方式,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总成绩为考核总成绩,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如出现面试总成绩相同者开展加试,加试方式为综合答辩,录取加试成绩高分者。


本次考核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指定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未参加体检、考察以及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不合格或者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其中教师岗位面试总成绩相同者,以无学生教学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开展加试,加试方式为综合答辩,以加试成绩高分者优先。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采取核查无犯罪记录及电话问询的方式开展综合考察。主要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因应聘人员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以及个人自愿放弃所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人员,在聘用单位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8282046876(何老师)


18215666500(李老师)


咨询时间:公告期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电话:028-85195619


地址:成都高新区新乐南街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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