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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郫都区2026年第二轮医疗卫生辅助岗人员公开招募的公告

成都市郫都区2026年第二轮医疗卫生辅助岗人员公开招募的公告

招聘24人3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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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13 -2026/8/19 12:00
准考证打印
2026/8/21 -2026/8/23 09:30
笔试时间
2026/8/23

为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区拟开展第二轮医疗卫生辅助岗招募工作,本次招募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普通高校2026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同等纳入招募范围。户籍在民族地区的,或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残疾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前期已参加我区医疗卫生辅助岗招募并签订协议的不得再次报名本次招募。


二、招募单位及名额详见附件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自愿从事医疗卫生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七)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3日-8月19日12:00止,逾期未报名或报名不成功的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2.报名方式:本次招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招募人员通过登录蓉漂人才网“人事招考”栏(https://www.cdrchr.cn/pta/index),点击“成都市郫都区2026年第二轮医疗卫生辅助岗人员公开招募”,按照网络提示进行注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视为无效。

3.报名提交材料:

(1)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双面);

(2)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毕业证书及应取得的相应学位证书;

(3)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需提供服务协议、年度考核等材料;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募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结合报考岗位要求条件及岗位职责,由招募单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招募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请及时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因未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料上传不全或未在报名截止前补充完整报名所需材料,造成报名不成功的,责任由招募人员自负。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募的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招募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

1.打印准考证时间:2026年8月21日-8月23日9:30前,登录蓉漂人才网,按网络提示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或未按要求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笔试时间:2026年8月23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笔试。

3.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长90分钟,题型为客观题。

4.笔试不收取考试费。

5.正式开考后30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以考点大门口为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6.笔试不设置开考比例,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进入笔试。

7.笔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蓉漂人才网-人事招考栏公布,同步公布入围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8.现场资格审查人员确定:各招募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若笔试成绩并列的,按优先招募顺序确定排名(见第一大点“招募对象”有关规定);若笔试成绩并列人员中无优先招募对象或有多名同类优先招募人员时,按学历确定排名;若学历再次相同时,则采取加试,按加试成绩排名。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招募人员的体检工作由招募单位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将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由招募单位负责,可参照公务员考察相关要求或行业用人标准进行。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招募人员,拟招募人员名单将在蓉漂人才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人员正式聘用。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

招募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等任一环节出现的缺额,招募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报主管部门同意后,按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


五、其他事宜

(一)工作期限:医疗卫生辅助岗服务时间为1年;

(二)人员待遇:医疗卫生辅助岗工作生活补贴标准约5万元/人/年(含五险一金)。

(三)退出机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招募人员应及时退出政策性岗位。

1.协议期满;

2.协议期内招募人员自愿申请退出;

3.服务单位与招募人员协商一致解除协议;

4.招募人员存在严重违反服务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服务单位主动解除协议;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应当退出政策性岗位的情形。


六、纪律监督

为保证招募工作公平、公正,在招募期间,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成都市郫都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28-87884322、028-87875649

咨询电话:028-87875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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