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青龙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3名编外人员公告-四川-成都市-派遣/临时/购买服务等-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成华区-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青龙街道办事处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青龙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3名编外人员公告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青龙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3名编外人员公告

招聘3人1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8/14 09:00-2026/8/20 17:00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成华区人民政府青龙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信息

序号

用人单位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岗位职责

任职资格

条件

薪酬

待遇

1

青龙街道办事处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辅助岗

3

1.负责辖区日常治安巡逻、定点值守,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案发现场,扭送违法犯罪嫌疑人;收集治安动态信息,上报案件线索。

3.配合派出所开展设卡堵截、追缉逃犯等专项工作;

4.检查辖区院落门卫、商铺、停车场值守人员的在岗履职情况。

5.开展法律法规、治安防范、公共秩序等宣传教育工作。

6.参与抢险救灾、社会公益等应急处置行动。

7.完成街道办事处、派出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年龄18—55周岁(包含55周岁,截至公告发布当日);

3.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户外巡逻、应急值守等岗位工作;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良好的组织纪律观念;

5.思想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心强。

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行业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聘用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在应聘过程中存在瞒报、谎报、虚报信息影响招聘结果公正性的;

7.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作弊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6年8月14日-2026年8月20日(工作日时段,不含周末),工作日每日9:00-12:00,13:00-17:00。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报名,提前或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址:成华区人民政府青龙街道办事处(成华区致强路266号)108室。

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1:需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

(4)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可通过天府市民云开具);

(5)个人报考承诺书(附件2);

(6)相关技能证书。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任何环节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联系方式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结果将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三)面试

1.面试。经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于2026年8月27日17:00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根据相关要求,应聘人员至少按照3:1要求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人员不足9人,则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延长时限以补充公告为准),相关补充公告将于报名时间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成华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发布。

2.成绩与体检人选确定。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因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愿放弃、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3.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成华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统一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相关要求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2.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考察工作,主要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养、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未按要求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公示及聘用

1.体检、综合考察合格人员将通过成华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在1个月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放弃聘用。

2.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且体检合格依次递补。

3.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①入职前后提供虚假信息的;

②无法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工作任务的;

③违反法律法规、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等行为的;

④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应解聘的其他情形。

因应聘人员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试用期内辞职等情况,用人单位将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且体检合格依次递补。


六、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28-83527075。


七、注意事项

1.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须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签订合同时,仍不能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取消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5.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错误、不畅等所致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6.本公告内容由招聘单位提供并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62302516,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职位表.xls
四川粉笔
四川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