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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募2026年大邑县紧密型医共体成员单位医疗卫生辅助岗公告(第二轮)

大邑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募2026年大邑县紧密型医共体成员单位医疗卫生辅助岗公告(第二轮)

招聘18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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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12 09:00-2026/8/18 17:00
准考证打印
2026/8/20 09:00-2026/8/20 17:00

按照省市相关精神,结合大邑县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18名医疗卫生辅助岗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主要招募普通高校2026应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同等纳入招募范围。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二、招募岗位

本轮计划招募18名医疗卫生辅助岗人员。具体岗位见《大邑县紧密型医共体成员单位2026年医疗卫生辅助岗岗位表(第二轮)》(见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自愿从事医疗卫生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七)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四、服务期限及待遇

(一)服务期:1年。

(二)工作生活补贴标准:约5万元/人/年(含五险一金)。

(三)退出机制:

1.自愿退出: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协议,经单位同意后可退出。

2.期满退出:服务期满自动退出。

3.其他情况:依法解除协议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18日(周六周日除外)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报名地点:大邑县卫生健康局二楼人事科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在报名前对招募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电话咨询,不符条件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同步开展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材料如下:

1.《大邑县卫生健康局2026年医疗卫生辅助岗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符合条件的保留应届生身份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需提供期满考核表和社保缴费证明。

6.属于优先招募范围的人员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未提供视作不符合优先条件)。


六、准考证领取

(一)领取时间:2026年8月20日9:00—12:00,13:00—17:00。

(二)领取地点:大邑县卫生健康局二楼人事科。

(三)其他事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一张领取《准考证》。


七、考试

(一)本次招募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满分100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于面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面试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八、体检

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募资格,所缺岗位在本次招募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集合地点随考试成绩一同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时间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报名者,一经查实,取消招募资格。


九、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拟招募人员名单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y.gov.cn/)公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招募人员的资格,所缺岗位在本次招募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十、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选岗结束后按规定签订志愿服务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具体由服务单位通知。


十一、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募未委托其他机构或个人收取任何费用,请报名者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如有不法分子以我局或招募单位名义收取费用,请及时与公安机关联系。

(二)因报名者联系方式有误,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递补、入职的,责任自负。

(三)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整个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监督电话:大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028-88212016。

联系电话:8822290188292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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