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消防救援局2026年上半年关于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公告
成都市消防救援局2026年上半年关于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492人33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4/10-2026/4/24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力量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消防救援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492名。其中,战斗员岗位363名、消防车驾驶员岗位126名、防消联勤岗位2名、战勤保障岗位1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

(四)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战勤保障岗位、防消联勤岗位应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8410日至2008424日期间出生),性别限定为男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6410日至2008424日期间出生);

2.持准驾A1A2B2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驾龄的人员,具备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医疗急救等专业技能人才(需持相关专业国家颁发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88410日至2008424日期间出生);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

(六)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七)具备熟练使用普通话沟通、准确识读中文文档的能力;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或者退役军人、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及符合相关岗位优先录用条件人员,在符合同等招录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不予招录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三)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四)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五)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七)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6年4月24日。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需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与资格审核表》(需按要求粘贴蓝底或白底免冠照片,报名人签名需手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个人身体健康承诺书》(详见附件4),并与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认证报告)、退伍证、近期正面蓝底或白底免冠1寸彩照4张及其他本人认为对录用有利的证件一并上传所报考单位网上报名邮箱(报考驾驶员岗位人员需上传驾驶证)。


2.现场报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认证报告)、退伍证等资料原件、复印件及其他本人认为对录用有利的证件(现场查验原件、收复印件),近期正面蓝底或白底免冠1寸彩照4张,报考驾驶员岗位另须携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报考单位现场报名点报名,并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与资格审核表》(详见附件3)、《个人身体健康承诺书》(详见附件4)。


相关报名资料需在公告明确的报名时限内交至所报考单位,超过报名时限提交资料无效。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及招聘要求等信息,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岗位填写报名表(报考岗位只能选择一个,一人报考多个岗位的视为报名无效)。


2.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3.要求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


4.报考人员须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在《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与资格审核表》正面下方“本人承诺”栏内签名确认所有资料真实。


5.报考人员需在考核现场填写《个人身体健康承诺书》(详见附件4),并按照《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5)明确的科目选考规则,现场确定体能测试选考科目。


(四)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考生根据报考岗位,将报考资料发送至相关单位网上报名邮箱或在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报名。


1.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1266号;


网上报名邮箱:1875055399@qq.com;


联系人:王老师、张老师、杜老师;


联系电话:028-68518119、028-67647900;


2.锦江区消防救援局


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逸路59号;


网上报名邮箱:949197602@qq.com;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7608227121;


3.青羊区消防救援局


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江汉路150号;


网上报名邮箱:450963235@qq.com;


联系人:康老师;


联系电话:028-61867119、19160399265;


4.金牛区消防救援局


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星汉北路36号;


网上报名邮箱:491312629@qq.com;


联系人:曹老师、安老师;


联系电话:028-87615313;


5.武侯区消防救援局


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四路1号;


网上报名邮箱:3147360080@qq.com;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18030686637、028-85364119;


6.成华区消防救援局


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华盛路16号;


网上报名邮箱:3975290993@qq.com;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028-83267119、13730897695;


7.龙泉驿区消防救援局


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车城大道300号;


网上报名邮箱:770049928@qq.com;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84607819;


8.新都区消防救援局


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香城大道华桂路段245号;


网上报名邮箱:1531446254@qq.com;


招录联系人:代老师;


联系电话:028-83964816、18111222131;


9.温江区消防救援局


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温江区花都大道西段366号;


网上报名邮箱:1493859136@qq.com;


联系人:叶老师、林老师;


联系电话:028-82605696、18208111865;


10.郫都区消防救援局


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郫都区郫筒街道一里东街258号201办公室;


网上报名邮箱:657332755@qq.com;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8-87888769;


11.简阳市消防救援局


现场报名地址:简阳市射洪坝街道印鳌路165号;


网上报名邮箱:jyddryzl@163.com;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28-27219119;


12.彭州市消防救援局


现场报名地址:彭州市天彭街道朝阳北路156号;


网上报名邮箱:1811913355@qq.com;


联系人:廖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13518106569、13540148665;


13.邛崃市消防救援局


现场报名地址:邛崃市文君街道科旺路1号;


网上报名邮箱:771817814@qq.com;


联系人:朱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28-88747119、18328358521、18682734119;


14.崇州市消防救援局


现场报名地址:崇州市崇阳镇怀远街180号;


网上报名邮箱:965597470@qq.com;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17716888850、19082474119;


15.金堂县消防救援局


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金堂县成金大道1699号;


网上报名邮箱:2584742838@qq.com;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28-84938119、17780078344;


16.大邑县消防救援局


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大邑县青霞街道曙光路4号;


网上报名邮箱:546589064@qq.com;


联系人:张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13908236896、18108096427;


17.蒲江县消防救援局


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蒲江县鹤山街道工业南路4号;


网上报名邮箱:1774122331@qq.com;


联系人:兰老师、胡老师;


联系电话:028-88536119、18108054057、15928469202。


注: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咨询,请拨打以上单位招录联系电话(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五)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报考对象年龄、学历、专业技能、职业资格等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资格审查合格后,以电话形式通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另行通知。


(六)考核测试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考核测试分为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报考战勤保障、防消联勤岗位需笔试)。体检、心理测试、政治考核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任一项不合格均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1.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5年度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办法实行量化评分。其中:体能测试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总成绩最高4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测试成绩达到一般、中等、良好、优秀等次的,分别计2.5分、5分、7.5分、10分,总成绩最高40分,单项测试成绩未达到一般等次的不予计分;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任一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项目测试标准详见附件5。


2.心理测试。应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3.战勤保障、防消联勤岗位笔试。笔试总分100分,战勤保障岗位主要考察专业能力、实操技能和职业素养;防消联勤岗位主要考察法律基础知识掌握、防火规范应用和办公软件使用。


4.面试。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5.成绩评定。


(1)战斗员、驾驶员岗位。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成绩评定方式,总成绩(总分120分)=体能测试成绩(总分4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40分)+面试成绩(总分100分)×40%,计算总成绩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战勤保障、防消联勤岗位。参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成绩评定方式,总成绩(总分180分)=体能测试成绩(总分4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40分)+面试成绩(总分100分)×40%+笔试成绩(总分100分)×60%,计算总成绩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报考者自愿放弃的,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列入考察人选。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付。体格检查标准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摘要(详见附件2)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检1次,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血压、心率等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7.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不符合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的,不予招录。


五、录用及岗前培训

(一)录用规则

1.全程参加成都市消防救援局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招录,且通过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的人员(防消联勤岗位、战勤保障岗位需通过笔试),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录用。

2.符合招录条件第九条规定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签订劳动合同

考核测试、体检、政治考核均合格后,由各用人单位与被录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其参加入职培训的5个工作日内订立劳动合同。新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三)岗前集中培训

1.新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根据录用人员数量,采取片区相对集中的方式开展入职培训,培训时间为90天,培训期即试用期。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

2.新录用人员培训期间因个人原因不适应、自愿放弃、不服从管理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入职前具有2年以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含原公安消防部队)工作经历,经考核符合相关上岗条件的,可不设试用期。

 

六、工作模式及薪酬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中实行24小时驻队,按照准军事化管理。原则上每周休息2天,平均每月休息不超过8天。

(二)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所在单位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购买保额不低于100万元/·年的人身意外伤害险。

(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培训期(试用期)和培训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录用的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执行。

 

七、健康承诺

(一)报考人员需填写《个人身体健康承诺书》上报招录单位。

(二)在招录组织实施过程中,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报考者需按照有关要求进行体测,报考者应身体健康,没有心脏病、高血压、呼吸系统等方面疾病,身体健康状况完全能胜任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附则

(一)本公告由成都市消防救援局政治部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异议的,请以真实姓名反映,举报投诉电话:028-85358032(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二)报考人员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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