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1个岗位
成都市锦江区芙蓉幼儿园成立于2017年,同年9月开始招生。幼儿园现有两个园区,分别坐落于芙蓉西路637号和榆钱街476号,各设9个教学班,是隶属于锦江区教育局的教办园。
芙蓉幼儿园环境优美、有趣有序,教职工队伍团结协作、务实创新,目前共计90余人,共同认真践行“尊重生命,陪伴生活”办园理念,坚持以“游戏为儿童基本活动”,以“培养‘好学·会思·乐行’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探索实践“小蜜蜂劳动活动课程”,两园区分别于2021年和2023年被评为成都市一级园。幼儿园培养出区级先进个人50余人次,教师荣获市区级优秀课例、课题成果奖等近200项;幼儿园先后荣获锦江区三八红旗集体、锦江区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工作优秀单位、锦江区教育系统落实主体责任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为园内幼儿度过快乐而有意义的童年提供保障。
根据成都市锦江区芙蓉幼儿园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教师。本次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招聘的人员全部实行合同管理。
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招聘条件及对象
招聘对象
2025年应届毕业生及其他符合条件的社会考生。
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且有健康证。
(3)专业能力突出,取得相应的任职资格。
2.业务条件
(1)热爱幼儿教育,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爱心、责任心,有较强的教育综合素养;
(2)有较扎实的学前教育理论知识,一定的教育教学基本功,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3)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4)有一定的幼师五项基本技能基础,具备基础教科研能力及动手实践操作创作的能力;
(5)有丰富的一线工作经验者优先;
(6)原则上出生日期为1990年1月1日(含)以后,有三年及以上成都市一级园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3.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曾因卖淫、嫖娼、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
(6)因虐待、性骚扰、体罚或者侮辱学生等情形被开除或者解聘的人员;
(7)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员,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8)实施其他被纳入教育领域从业禁止范围的行为的人员。
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员额教师共计2名(招聘岗位详见《成都市锦江区芙蓉幼儿园招聘员额教师岗位一览表》)。
招聘程序
报名
1.网报时间:2025年8月2日12:00—8月7日17: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请下载《成都市锦江区芙蓉幼儿园2025年招聘员额教师报名表》,提供简历等应聘资料(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发送到897063551@qq.com。
资格初审与复审
初审:幼儿园对应聘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将电话或邮件通知到园进行复审。
复审:对应聘者相关资料原件进行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参与考核。
考核
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开考比例可放宽至2:1。
根据招聘岗位需要,灵活确定考核方式,考核各类人员是否具备相关专业及综合技能。根据考核成绩排名(考核成绩未达到80分的,不参与排名),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
考核时间及地点短信或邮件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影响面试开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在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三日内可申请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同时,还需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办理健康证。体检合格的由幼儿园组织考察。
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失信惩戒等。考察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交或逾期提交视为放弃。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环节。
公示
体检合格且通过考察的人员作为拟聘人员,在单位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订立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幼儿园按规定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报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备案。
相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因未接电话或信号不畅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届毕业生毕业时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技能证)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教师资格证要求按教育部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四)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归成都市锦江区芙蓉幼儿园所有。
咨询电话:何老师18980804066
孙老师18180583805
监督电话:18108285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