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学校招聘编外教师公告
2024年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学校招聘编外教师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3人3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8日 -2024年7月20日 12:00
面试时间
2024年7月22日 08:30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4年清泉学校拟面向社会招聘教师3名。本次招聘人员均为编制外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学校简介


清泉学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现有师生员工3300余人。学校地处青白江区清泉镇,位于欧洲产业城旁。


学校环境优美,林木浓荫、鸟语泉韵、小桥流水……更有“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的清幽雅意,是个工作、学习的好地方!学校历经百余年历史积淀,文化底蕴深厚


作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四川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成都市首批新优质学校,学校先后荣获国家级荣誉6项,省级荣誉10项,市级荣誉27项,是一所“泉”文化特色鲜明、教育教学成绩优异、快速发展中的农村九义名校。


02


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应聘考生系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03


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教师心理测试符合要求。


4.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5.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7.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区(市、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教学业绩或科研课题获奖,“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或海外求学经历,有各类教学竞赛特长者优先,在省市各类比赛中获奖的优先。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2024年8月31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2024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特别优秀(参与省市比赛获奖等)、有专业特长的可录用参与实习】。


8.有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04


报名资格及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20日上午12:00。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报《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学校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请将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学校+应聘岗位)。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其他相关证件的扫描件。


报名邮箱及咨询电话:


1.廖老师,13438238022,邮箱:2403160950@QQ.com。


2.彭老师,13568927202,邮箱:393062157@QQ.com。


3.彭老师,13408588540,邮箱:672372291@QQ.com。


(三)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学校根据报名资料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综合打分后,择优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测试(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7月20日前电话通知参加综合测试人员。


(五)其他要求。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05


考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本次考试只设面试一个项目,面试成绩作为最终的考核成绩,但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聘用。


(一)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在面试当日8:00前应提交前述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通过资格复审后按面试程序参加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7月22日上午8点30分


2.面试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学校初中部(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镇关云巷28号)。


3.面试方式:包括自我介绍、抽题目上课(无生试讲)、抽题目答辩三部分,总限时不超15分钟。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2024年7月22日在清泉学校网站或公众号公告。


06


体检及心理测评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心理测评人员。


进入体检人员和体检相关事在学校网站或公众号进行公告,在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评或体检和心理测评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07


考察


体检和心理测评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名单将在学校网站或公众号进行公告。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08


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学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或公众号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09


聘用及报到


(一)聘用。拟聘用人员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未经学校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可按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试用。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聘用合同转为正式聘用教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10


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按相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学校相关福利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11


纪律和监督


本公告由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学校发布并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17358565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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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fenbi.com/s/00gDEz


原标题:2024年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学校招聘编外教师公告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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