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厅2026年公开招聘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四川-招警-2026-四川省公安厅

四川省公安厅2026年公开招聘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四川省公安厅2026年公开招聘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招聘158人73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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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20 09:00-2026/8/27 12:00
缴费时间
2026/8/28 12:00前
准考证打印
2026/9/2 09:00-2026/9/5 09:00
笔试时间
2026/9/5

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结合公安厅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6年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辅警158名,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90年8月至2008年8月出生);

4.具有四川省户籍,或四川省内居住证,或四川省内高校毕业证书;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6.具备履职尽责必需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9.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0.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2026年8月20日9:00至8月27日12:00,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http://www.jdpta.com/)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接受线下报名。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照片和相关资料。因填报信息错误、不全、失真,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导致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2.资格初审:8月20日9:00至8月27日17:00,招聘单位对报考者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结果。

3.缴费确认:通过初审者需缴纳笔试费50元/人(依据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缴费时间截止8月28日12:00,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除岗位调整外概不退费。

4.岗位调整:笔试开考比例为3:1,未达比例的岗位将调整招聘计划,报考者可申请调岗或退费(退费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退回)。

5.准考证打印:报名成功人员,9月2日9:00至9月5日9: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时间地点:9月5日在成都市组织笔试,具体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闭卷,满分100分),内容主要涵盖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方面,均为客观题型,采用机读卡答题,考生自备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擦。

3.成绩及入围公布: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按3:1比例确定面试、体能测评人员,末位并列一并入围,不足比例的全部入围。

(三)面试

1.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综合分析、沟通协调、应变能力等。

2.合格标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同一岗位设多个面试室的需采用二次平均法计算最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面试当日提交以下资料(原件核验后退还):

1.报名信息表1份;

2.一寸白底证件照2张;

3.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非四川省户籍的应聘人员不提供户口簿,但要提供居住证);

4.学信网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提供)、个人征信材料、社保缴费记录各1份;

5.优先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五)体能测评

1.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男)/800米(女)。

2.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综合成绩公布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优先条件者、面试高分者靠前排序。体能测评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七)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评

1.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评对象:按综合成绩排序等额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3.注意事项:相关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不合格者自接到通知3日内可书面申请1次复检,心理素质测评不复测;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

(八)考察

体检合格且心理素质测评结果符合岗位要求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报考单位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

(九)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于11月底前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反映问题须实名。监督电话:028-86302482。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试用期2个月(含岗前培训),逾期未报到视为放弃,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十)递补和调剂

在体检、考察环节,若出现应聘人员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形,则在同一岗位依次递补。若递补后仍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的,则在报考同一单位、同类岗位且符合招聘条件、未入围体检的人员中依次组织调剂。


四、待遇保障

公安机关依法为警务辅助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等。薪酬按照公安机关相关规定执行。警务辅助人员享有的假期和相关待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保持电话畅通,通知事项时,1日内3次联系不上视为放弃应聘。

(二)招聘过程中,所有公开信息均以报名网站为准。

(三)招聘由四川省公安厅组织,不委托任何中介、不指定学习用书、不举办培训班。

(四)资格审查贯穿全程,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咨询电话:

028-86302482(政策咨询及投诉建议);028-86740101(报名网站技术服务);咨询岗位详细情况请拨打报考单位电话(详见附件)。工作日9:00-17:00接受咨询。

本公告由四川省公安厅队伍管理训练处(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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