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
【所有考生须提供】
·报名信息表2张;
·2寸彩色白底免冠近期证件照3张;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张(首页及本人页);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张;
·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无违法犯罪证明;
·银行征信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
【符合优先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
·退伍证、见义勇为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心理咨询师证书、无人机操作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工作人员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考生承担。
4.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后,当场发放准考证。考生应妥善保管,参加各环节考试均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含临时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过期身份证、驾驶证等其他证件无效。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一)体能测评
1.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测评项目:
·特警岗位: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3000米跑;
·勤务辅警岗位: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1000米跑(男性)。
测评标准参照《南江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附件2)执行。
3.成绩确认:现场公布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三项均达标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注意事项: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评,自备运动鞋和服装。应确认自身无不适宜剧烈运动的疾病,自愿承担体能测评风险(建议考生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勤务辅警岗位)
1.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试形式:闭卷,时间120分钟。
3.考试内容: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常识、公安基础知识、写作能力等。
4.分值: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按招聘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5.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江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布笔试成绩、体能测评结果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特长实测(特警岗位)
特警岗位特长实测在体能测试合格后当天进行:
·复退士兵特长测试:单兵队列;
·体育特长测试: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球类项目按专业测试标准执行;田径等其他项目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确定测试标准。
(四)面试
1.时间地点:详见“南江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通知。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情绪控制等综合素质。
3.分值: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心理素质初步评估:面试环节同步进行心理素质初步评估,评估结果作为体检阶段心理素质测评的参考。
5.成绩确认: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在“南江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示。
(五)总成绩计算及排名
1.总成绩计算:
·特警岗位:总成绩=实测成绩×50%+面试成绩×50%
·勤务辅警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入围体检人员确定:按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按符合优先招聘条件、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或实测成绩)、体能测评成绩的顺序择优确定。
3.成绩公示: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南江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示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含各科成绩、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公示期为2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南江县公安局政工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联系电话:0827-8186026),逾期不再受理。
五、体检与政审考察
(一)体检
1.时间地点:以“南江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还应满足: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史;无重大家族遗传病史;无色盲、平足;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或矫正视力不低于5.0);躯体无明显鸡胸;无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3.心理素质测评:参照人民警察录用标准进行,测评不合格者视为体检不合格。
4.费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5.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心理素质测评不复测。
6.递补:体检或心理素质测评不合格、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7.纪律要求:凡在报名或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影响聘用疾病的,取消资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政审考察
体检及心理素质测评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根据政审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南江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应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递补。
(三)试用期
试用期为两个月(含岗前培训),期间按合同约定标准发放工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薪酬待遇
按国家规定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带薪年休假等法定福利待遇。薪酬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人事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规违纪的工作人员,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监督电话:
·南江县公安局政工室:0827-8186026
·南江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827-8168008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2.招聘各环节的通知、公示等信息,统一通过“南江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3.现已在其他公安机关从事辅警工作的,报名前须取得所在单位同意。
4.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任一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5.考生应保持手机畅通。若遇电话通知事项,1日内3次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6.本公告由南江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南江县公安局
2026年7月6日
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体能测试及格标准
-END-
20260123期
审签|唐毅
复审|蔡欣
编辑|岳顶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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