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5人31个岗位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规〔2025〕1号)规定及用人单位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高新区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45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高新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成功获评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及全国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公办中小学(直管幼儿园)70所。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符合本次公告招聘岗位条件的高层次教育人才。招聘岗位、名额详见《成都高新区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除已明确招聘单位的岗位外,其他岗位及工作单位由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办学需求统筹安排。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国(境)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
(5)事业单位在编教师历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其他教师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应认定等同于合格及以上。
(6)语文岗位需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需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
(7)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高等学校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具有中小学教师或高等学校教师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