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警务辅助人员(编外聘用人员,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聘用制警务辅助人员1名。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被用人单位开除或被辞退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
(二)岗位条件
1.年龄:30岁及以下(1996年3月16日以后出生);
2.文化程度: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法律专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视为法学类专业);
4.具备较强的文字理解能力、归纳能力和书写记录能力、有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16日—2026年3月25日。
2.报名材料。《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个人简历,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荣誉证书扫描件。
3.报名方式。报名者将以上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所有材料扫描在一个PDF文件中,文件名为“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1029087155@qq.com。
4.资格审查。报名后,经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电话通知笔试事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将取消考试、应聘资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开考比例。本次招聘的技能测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人员与招聘数量之比),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1次报名时间,延长1次报名时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以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二)考试
考试分为技能考试、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考试总成绩=技能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所有折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