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民政局关于泸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竞争性考察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2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3/16 -2026/3/23 17:00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泸州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事业发展,根据《泸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实施细则》,现就泸州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泸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竞争性考察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专业要求
(一)选调岗位:泸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九级职员2名。
(二)岗位要求
综合管理人员,专业不限,具有机关工作能力,协调能力突出,文字功底扎实。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符合本公告要求和岗位条件,泸州市范围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或管理岗位人员。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90年3月3日后出生);
5.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各级国有企业、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选调:
1.服务年限未满的或不符合地方调出规定的;
2.试用期(含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3.工勤转岗后未在原单位工作满三年的,或者在现单位工作未满1年的(机构改革等特殊原因除外);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