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人2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根据国家、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成都大学附属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高层次人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及主要职能概况详见官网https://cdfy120.cdu.edu.cn/。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社会招聘2025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且符合《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如国(境)外学习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对其在外高校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7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三)报名流程
凡符合《岗位表》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发送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以指定邮箱收件箱显示时间为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若报名多个岗位,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须将报考岗位所需个人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1318130637@qq.com。邮件、报名材料文件以“姓名+学历学位+应聘岗位”命名(如:张三-博士研究生-临床专技岗)。
请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材料要求,按以下顺序制作成一份PDF电子版报名材料文件:
1.《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两面);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扫描件。
4.职称证书、聘用证书(或工资起薪表);
5.工作经验证明等材料。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须确保报名材料完整、准确、无误后按要求一次性发送至报名邮箱,切勿反复多次发送报名邮件。凡发送两次及以上报名邮件的,工作人员将以第一次发送的邮件作为报名依据,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条件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邮件发送成功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岗位调减
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应达到3:1,未达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官网公布。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核、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成都大学附属医院负责的网上资格初审、原件校验、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六)提醒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信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核
考核方式为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半结构化面试等方式,由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开展。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结束后,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官网上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考生放弃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总成绩,各岗位均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70分,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各招聘岗位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核成绩相同的,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成都大学附属医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由成都大学附属医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廉洁自律、个人诚信记录、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查阅报考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成都大学附属医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官网(https//cdfy120.cdu.edu.cn)公示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二)聘用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成都大学附属医院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七、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保证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成都大学附属医院组织人事部,电话:028-60868168。
监督举报:成都大学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室,电话:028-86432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