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2个岗位
受江安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委托,宜宾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为江安县县属国企招聘2名中层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简介
江安剧源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是2019年8月经江安县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1.8亿元。江安剧源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是江安文旅产业战略发展的实施者、江安文旅资源的整合平台、江安文旅产品合作平台、江安文旅产品综合服务商。公司本着“高效、诚信、创新、发展”的理念,不断开创文化旅游产业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新局面,为我县加快建设市域副中心战略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江安新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1月注册成立,初始由江安县财政局出资,2021年8月变更为江安城交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5亿元,2024年3月获AA信用评级。公司定位“园区大管家”,助力打造“千亿园区”,推动经开区高质量发展,成为有行业影响力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一体化集团公司。业务涵盖园区基础设施代建、环卫维护、封闭化管理、垃圾处理站运营,以及停车场、厂房等市场化经营,融资、项目投资入股与供应链贸易。为经开区“新能源、先进材料、绿色食品”主导产业发展提供支撑。
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职责以及任职条件详情见附件。
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应聘人员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品行端正、诚信廉洁,遵纪守法,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三)具备应聘岗位相关专业背景和从业经验,具有团队精神,爱岗敬业,工作积极主动且亲和力强。
(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较强学习开拓精神和进取精神。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学历要求:国内毕业的应聘人员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毕业的应聘人员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于公告发布日期之前取得。
(七)工作年限:工作经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日期当天,须足年计算(工作经验累计满12个月份的,视为满1年)。应聘人员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验;工作经验有中断的,工作经验年限须扣除中断工龄时长,按实际工作时间累加计算。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
3.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能被聘任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
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有严重个人信用问题的;
5.受到党纪政务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6.对曾任职单位发生重大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的;
7.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参加应聘的人员。
招聘程序
本次社会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背调→公示及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10月9日—10月14日17:00(5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PC端报名链接:https://sjhhrc71.zhiye.com/
移动端报名二维码:
应聘者可通过以上报名链接进入招聘门户首页,根据本人求职意向,按照指引进行相关信息填写及报名。在报名阶段,应聘者需完成报名资料的上传,包括: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学位证扫描件以及所取得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2.本次招聘中,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且仅有一次报名机会,不得重复报名。应聘人员须根据报名系统要求仔细填写信息,上传相应材料,避免因个人原因导致报名不成功。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报名无效:
①逾期报名或报名资料提交不全的;
②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
③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三)资格审查
1.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结合岗位要求进行初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否符合职位条件。对经审查合格后的报考人员进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2.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需在收到补充资料的短信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资料补充,逾期未补充完整将视作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请报考人员关注相关信息。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料不全,或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3.资格审核上传资料与填报的报名信息须保持一致,若其中一项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要求,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四)综合测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形式进行测试。
1.笔试(占比40%)
①笔试满分为100分。
②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③为保证公开招聘的充分竞争性,本次考试原则上须达到1:3的开考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经县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或取消该报考岗位。
④笔试成绩将于面试前上传,考生可凭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以及电话号码在“宜宾人才集团招聘”微信公众号后台-成绩查询入口查询个人笔试成绩及排名。
2.面试(占比60%)
①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名单。末位成绩相同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如符合面试条件人员达不到1:3比例,则均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70分,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②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③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不含考试当日)内上传,考生可凭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以及电话号码在“宜宾人才集团招聘”微信公众号后台-成绩查询入口查询个人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背景调查
对拟聘用人员须进行背景调查,确保拟聘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真实,符合岗位任职条件。拟聘用人员应在接到背调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背调授权。若超过用人单位规定时间,视为放弃录用。如拟聘用人员的背景调查报告存在风险警示的,用人单位有权研究决定是否录用。
(七)讨论决定
江安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按照相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认无适宜聘用的人选,可取消录用。
(八)递补
1.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面试、体检、背调,或面试、体检、背调、公示不合格以及在上述程序中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递补一次。无递补人选的,该职位空缺。
2.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录用资格或在体检、背调环节不合格,无法于体检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时提交体检报告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经江安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研究后,可按该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递补人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则不予递补。
(九)录用公示
根据综合测试、体检结果、背调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宜宾人才集团招聘”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证举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任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任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任,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任。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社会举证举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招聘企业通知其办理聘用入职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招聘企业规章制度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中,在原岗位无合适人选的前提下,根据应聘人员综合表现,对符合调剂岗位要求的人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在同质化岗位中进行调剂。若应聘人员不愿接受调剂视为自动放弃。
(二)聘用人员原为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的,在进入试用期前,需本人按相关程序自愿申请辞去编制身份,与原单位脱钩。
(三)纪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凡在市场化招聘工作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四)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宜宾人才集团招聘”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因应聘人员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考试、体检、背调、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应聘人员务必保持电话通畅,若无法联系本人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在招聘各环节中落选人员,恕不另行通知,敬请谅解。
本公告未尽事宜,可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
咨询电话:0831-7883657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监督电话:0831-51038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