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17名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7人10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10/13 10:00-2025/10/17 18:00
缴费时间
2025/10/19 18:00前
准考证打印
2025/11/11 09:00-2025/11/14
笔试时间
2025/11/16
成绩公布
2025/12/10
因工作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单位类别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 四川省税务干部学校 | 暂未分类 |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庆中路301号 | 承担税务系统全体干部党性教育和干部培训等具体实施工作。 |
|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信息中心 | 暂未分类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临江东路2号 | 承担全省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技术支持、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工作。 |
|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信息中心 | 暂未分类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槐树街53号 | 承担成都市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技术支持、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工作。 |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1.招聘岗位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以下情形视同对待:
(1)国家统一招生的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3年、2024年高校毕业生,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前无工作经历,2023年及以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1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3年、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等,报考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