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8人3个岗位
根据审判工作需要,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职位
计划招聘法官助理4名,警务辅助人员4名(限男性),书记员10名,均为编制外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法官助理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9年7月31日至2007年7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校应届毕业生。
4.警务辅助人员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9年7月31日至2007年7月31日期间出生);身高1.70米以上;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机动车驾驶证C证。
5.书记员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9年7月31日至2007年7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应届毕业生。
6.计算机操作熟练,中文打字速度快、准确率高;熟练掌握文字记录、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7.本人的亲属(配偶、父母)未在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
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获得证书及其他相关时间均截至2025年7月31日。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检察院等辞退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高校应届毕业生。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7.有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8月28日—8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方式:由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由报名者本人携带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1张2寸近期免冠彩照。报名者如实填写《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表格附后,可自行下载填写,也可到报名点取表后现场填写。
报名地点: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自贡市贡井区贡兴路135号)
联系人:赖漫丽、廖予嘉
联系电话:0813-5398198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将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若发现报名资料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后,电话通知合格者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电话联系不上或者未参加考试者视为主动放弃。招聘名额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如报名结束后未达到1:3,经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研究后可降低比例至1: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1.法官助理、书记员:考试总分100分(笔试30%,测试30%,面试40%)。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科目为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等知识。测试,采取电脑打字测试、记录测试,主要测试在计算机上以常用输入法进行汉字录入的速度和准确率,在规定时间内,以输入完整、准确的汉字数量进行评分。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现场应变及语言表达能力。笔试和测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警务辅助人员(男性):考试由体能测试、笔试及测试(同书记员)和面试三部分组成。体能测试内容及标准:(1)1000米跑,30岁(含)以下≤4'25",31岁(含)以上≤4'35";(2)10米×4往返跑,30岁(含)以下≤13"1,31岁(含)以上≤13"4;(3)纵跳摸高≥265厘米。体能测试合格者,参加考试。考试(含笔试和测试,分值同法官助理、书记员一致)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笔试、测试、体能测试、面试的时间和地址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按指定项目统一进行。体检由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自身原因不能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经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同意后可依次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2个月),上岗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未尽事宜,请与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联系人:赖漫丽、廖予嘉,联系电话:539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