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公安局公开招聘40名警务辅助人员
渠县公安局公开招聘40名警务辅助人员
招警信息

招聘40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8/18 09:00-2025/8/22 18:00

因工作需要,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渠县公安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40名辅警(限男性),其中专业技能岗位招聘10名,普通勤务辅警30名。具体的岗位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渠县公安局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具体年龄要求见职位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


4.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等具体条件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6.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条件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四川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符合以上条件之一人员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自行辞职的,以及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材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8日至22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报名地点。渠县公安局值班室(面向公安局大门左手房间)。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的相关程序


1.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如实、准确填写《渠县公安局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提交报考相关材料。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2.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渠县公安局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并签署复印属实及本人姓名);


(3)本科以上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1张;


(5)个人征信报告;


(6)具有优先条件报名人员的相关证明或证件复印件;


(7)能证明自己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渠县公安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聘用全过程,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或聘用后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资格初审合格者,发放《体能测评、笔试通知单》。


(四)体能测评


1.测评标准。


考生须接受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体能测评当日。测评项目:纵跳摸高(男子≥265厘米、女子≥230厘米)、跑步(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报考专业技能岗位的,纵跳摸高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跑步测评计算分值(详见附件3),低于35分(不含35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报考勤务岗位的,纵跳摸高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跑步测评计算分值(详见附件3),低于45分(不含45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跑步测评参照《关于印发<公安特警队专业训练与考核大纲>(2024年版)的通知》(公治安〔2024〕389号)执行,跑步测评分值为体能测评分值。


2.注意事项。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及《体能测评、笔试通知单》参加体能测评,自备运动鞋和服装。


(五)笔试


1.笔试内容。考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等方面内容,满分100分,时间90分钟。


2.笔试时间、地点。以《体能测评、笔试通知单》为准。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及《体能测评、笔试通知单》参加笔试。


(六)面试


1.面试内容。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情绪控制等综合素质能力。


2.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可全部参加。面试成绩合格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3.招聘计划调整。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之比未达到1:1.5比例的,按1:1.5缩减招聘计划。


4.注意事项。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


(七)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优先顺序如下:符合优先条件人员、面试成绩高低,如通过上述规则仍不能确定排名顺序,则由渠县公安局研究确定。


(八)体检


体检实行等额体检,体检费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负责。体检标准除本公告明确提出的要求外,其他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报考者对应进行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立即就相关项目提出复检申请,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在体检环节,因自动放弃、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标准执行,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十)试用、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统一集中培训,培训合格的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合格,按《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面试合格但未被聘用的人员,每个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列为后备人选,在该岗位招聘出现空缺时,经体检、考察、培训、试用合格后按规定聘用,后备有效期为6个月。


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督审大队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监督电话:12389。


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三)报考人员联系方式应确保准确无误,在报名至招聘结束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


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本公告由渠县公安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7738378699。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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