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3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永兴巷管理服务中心、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向川渝两地范围内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类别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永兴巷管理服务中心 |
未分类 |
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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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承担永兴巷办公区的消防、治安、卫生绿化、环境规划、公用机电、通讯设施维修保养、水电气供应、办公用房修缮、区域内的综合治理等工作 |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公益二类 |
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9号林叶商务楼B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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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省级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付、核算和编制使用计划等管理工作 |
二、选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选调对象和范围
川渝两地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川渝两地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央在川渝两地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2)近3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当年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除外,未有近3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的,按实际年度考核结果计算),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3)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具备本公告具体选调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7)服务年限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