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3人10个岗位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厅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川渝两地范围内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3名。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类别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四川省交通运输运行调度中心 |
公益一类 |
成都市双流区大件路白家段118号 |
负责全省交通运输综合性运行调度、数据分析、出行信息服务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事务等有关工作。 |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
公益一类 |
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180号 |
指导全省造价管理业务工作;拟订全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和计价依据;组织全省公路、水运等交通建设工程劳动定额的测定和施工定额、养护定额的编制与修订;负责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的估算、概算、预算、变更设计造价审查、造价执行情况与工程结算情况检查等工作。 |
四川省交通物流发展中心 |
公益一类 |
成都市武侯区高升桥北街8号 |
主要承担交通物流发展相关事务性、辅助性、技术性工作;负责大件公路运输协调服务工作。 |
四川省交通宣传中心 |
公益一类 |
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东街2号 |
负责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宣传工作;指导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文化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厅应急宣传工作。 |
四川省交通档案服务中心(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史志编辑室) |
公益一类 |
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180号 |
负责全省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项目、重要工作、重大事件和交通运输厅机关及所属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开展交通运输史书志书编纂等工作。 |
四川省交通运输行业党建服务中心 |
公益一类 |
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180号 |
负责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和社会组织党建的事务性工作,完成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行业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
四川交通运输职业学校 |
公益二类 |
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182号 |
开展汽车运用与维修、道路与桥梁工程施工、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物流服务管理、公路养护与管理、机电技术应用、数控技术应用、电子商务、建筑工程施工、计算机应用等相关类别的中等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学历教育;承担与交通运输行业相关的职业培训及对外技术服务。 |
二、选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选调对象和范围
川渝两地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川渝两地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央在川渝两地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二)选调条件
1.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规定的资格条件,并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2)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满3年的,按已工作年限计,因新聘用该年度按规定评为不确定等次的不影响报名),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3)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除公告(含附件,下同)中有明确的时间节点外,最低服务年限、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计算时间,以及选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业(执业)资格条件、政治面貌等其他条件取得时间,均截至2025年5月26日。
2.不得报考情形:
(1)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尚在国家、四川省或重庆市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3)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4)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7)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名额
7家单位10个岗位共计选调13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和条件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选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10∶00至5月26日1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
(1)填报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选调岗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信息表》,并对填写信息真实性完全负责。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
(2)上传照片。报考人员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选调单位负责。请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于2025年5月22日10∶00至5月27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选调单位或主管部门)。如因条件不符或信息填报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3.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后,报考人员应于2025年5月28日18:00前完成网上缴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笔试1科缴费50元。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
4.岗位调整
网上缴费结束后,实际报名人数与拟选调岗位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我厅调减该岗位选调名额或取消该选调岗位,调减选调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选调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
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我厅于6月5日16:00前在选调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的,所缴费用按照原支付路径退回。
5.打印报名表、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应于2025年6月17日9:00至6月20日24:00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确保字迹、照片清晰)、《报考信息表》各1份。
考试当天,报考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四川交通运输职业学校数学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余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1科,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的选调人数之比,为3:1。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5年6月22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4)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于2025年7月10日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此次笔试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其中,专技岗位、管理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分别为此次参加省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考试相同科目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平均分的100%、120%。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省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笔试成绩平均分将于7月10日左右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适时公布。
2.面试
(1)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本次考试设定面试入围比例为3:1,我厅按照面试入围比例和有关规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面试入围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且笔试成绩不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由我厅于2025年7月17日在选调公告网站发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请报考人员注意查阅,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交的相关资料见附件《报考须知》及进入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复审材料以及未按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取得参加面试资格,由我厅发给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根据《报考信息表》中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3)面试
报考人员须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无效)参加面试,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四川交通运输职业学校数学教师岗位采取“结构化+试讲”面试方式,其余选调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为:采取“结构化+试讲”面试方式的岗位,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30%+试讲面试成绩×70%;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的岗位,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100%。所有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77分,面试成绩(指按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得出的最终成绩)低于该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我厅于5个工作日内在选调公告网站发布进入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我厅根据选调名额,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我厅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选调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我厅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四)考察
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对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报考材料及资格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和复核,根据考察情况确定顶岗试用人员。
放弃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顶岗试用
顶岗试用人员须到报考岗位顶岗试用1个月,主要考核岗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顶岗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顶岗试用结束后,由选调单位根据考察、顶岗试用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上报我厅。
(六)公示
我厅在选调公告网站对拟选调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后,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调动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选调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选调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我厅同意调动文件,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并办理上下编、岗位聘用、工资及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人事档案移交等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选调人员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川人社发〔2022〕22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报考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报考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资格复审、考察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2.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本次选调,可不受单位类别流向限制。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可以报名,但办理流(调)动手续前须不再承担教学任务。
3.选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办理相关手续等环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4.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5.本次选调公告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以此类推。
6.我厅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7.本公告由我厅负责解释。
七、咨询和监督电话
1.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
028-85588772(四川省交通运输运行调度中心)
028-85525655(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028-85080957(四川省交通物流发展中心)
028-87750986(四川省交通宣传中心)
028-85525367(四川省交通档案服务中心)
028-85525023(四川省交通运输行业党建服务中心)
028-68853600(四川交通运输职业学校)
028-85525221(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人事教育处)
2.网站技术咨询电话(主要解决报名网站技术问题):
028-86626583、028-60662620(省人事考试中心)
3.笔试考务咨询电话:
028-86623723(省人事考试中心)
4.纪律监督电话:
028-85587304(四川省交通运输运行调度中心)
028-85526153(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028-85087792(四川省交通物流发展中心)
028-87736030(四川省交通宣传中心)
028-85525364(四川省交通档案服务中心)
028-85525025(四川省交通运输行业党建服务中心)
028-68853669(四川交通运输职业学校)
028-85525235(四川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