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1人3个岗位
广元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于2019年2月由原市城投公司、市开发总公司等企业整合重组方式组建的市属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金10亿元。集团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企业合计40余户,AA级信用等级,资产规模近350亿元。为加强集团公司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核心竞争力,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1名,其中包含招聘高校毕业生2名。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见《广元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知识扎实,开拓创新和团结协作意识较强。
3.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工作职责。
4.认同公司企业文化,自愿遵守公司所有规章制度。
5.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和自动化办公设备。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要求详见《广元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3.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结束日。毕业证书(2025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学籍证明即可)、其他资格证书应于资格审查前取得、学信网可查,否则不予通过。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现役军人、国家定向招录培养人员、与国家签订服务协议且未满服务期限的人员等。
7.有吸毒史的人员。
8.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名的。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市国资委、集团门户网站、招聘机构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4月21日—2025年4月27日17:00。
报名方式:电脑登录https://www.gyjybf.cn/网站,使用手机号,登录即注册。在首页点击“我要伯乐”,找到“招聘考试”板块,点击相关公告,即可按指引参与报名。
2.资格初审
公司将对报名人员投递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请考生实时关注报名进度,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因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所带来的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1.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将削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包括与应聘岗位有关的知识、经验、能力和价值观等。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参加笔试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招聘资格,具体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将以短信或邮件的方式通知。
3.面试
(1)面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重点测试应聘者是否具备岗位需求的专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入围人员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因弃权或其他原因未形成有效竞争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或调整招考计划。
四、成绩计算与公布
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以最终成绩确定考察入围人员。在市国资委和集团门户网站公布最终成绩。
五、考察和体检
对考察入围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多种形式的考察,如有不合格或举报查证属实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合格人员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体检,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时间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及体检不合格的,由集团公司研究决定是否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聘用
(一)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公司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市国资委和市集团公司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以电子邮件、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本人,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逾期不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录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聘用岗位对应的薪酬及所在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日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报考人员要保证所提供的应聘资料真实有效,个人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公司聘用的,公司有权解除聘用关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三)公司对所有报考人员信息予以保密,应聘资料不再退还。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集团公司统一领导,全权委托第三方机构具体实施招聘工作。
(五)咨询电话:刘先生15883945854
监督电话:1898015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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