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2个岗位
广元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办公室文秘人员1名。汉语言文学专业类,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已取得学士学位,35周岁以下,有文秘工作经验。
(二)场馆开放管理员1名。计算机或电子信息类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已取得学士学位,35周岁以下,会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有赛事活动组织管理经验。
二、应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道德素质和职业素养。
(二)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和技能及其他招聘条件。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健康、无精神病史、无重大疾病史),积极向上,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若瞒报被聘用的,一经查实,将立即取缔聘用和解除劳动关系。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原工作单位辞退、开除公职或开除党籍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
6.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在征信系统中有严重个人信用问题的;
7.患有精神类疾病者;
8.其它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4日(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
2.报名地点:广元市澳源体育中心体育馆一楼市社体中心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王女士,0839—3315511。
3.报名须知:网上下载本次《广元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提前填写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法,报名时提交《广元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备查)及复印件。
(二)简历筛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任职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简历筛选、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审查情况最终确定应聘人员继续参加下一招聘程序,凡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笔试、面试
1.笔试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根据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面试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
2.笔试、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应方案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
综合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进入拟聘用人选。
(五)体检
自行到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被招聘人员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被招聘人员问题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和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者,我单位拟对拟聘用人员发出聘用通知,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延期报到。
由我单位和拟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首次签订合同期为一年,其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合同。一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按规定办理续签合同。工资待遇参照本单位现有临聘用人员福利待遇执行,按照政策规定缴纳“五险”(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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