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院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充实医院工作人员队伍,配合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全员聘用合同制度的推行,规范事业单位编外自主用人。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院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医务人员1名。具体条件及招聘办法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医风医德,无医疗差错事故,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尚在影响期内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岗位、名额详见《隆昌市双凤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自主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报告提交、政审及公示。
(一)发布公告
招聘信息在隆昌市双凤镇中心卫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4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方式:隆昌市双凤镇中心卫生院人事科。
3、资格审查
(1)需提交附件2《隆昌市双凤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自主招聘医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考岗位所需的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5)报考者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报名人员资格经审查合格后公示考生的名单,在隆昌市双凤镇中心卫生院院内公示栏处公示3个工作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自主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且调查属实的,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条件,取消其报招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1、考试招聘
(一)笔试
(1)本次考试采取专业科目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隆昌市双凤镇中心卫生院四楼会议室。
(4)笔试科目有缺考或成绩为0分或笔试资格取消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得进入考聘下一环节。
(二)面试
(1)本次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相同,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隆昌市双凤镇中心卫生院四楼会议室。
(4)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持有效证件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得进入考聘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未达70分,不得进入考聘下一环节。
2、考核招聘
(1)本次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隆昌市双凤镇中心卫生院四楼会议室。
(4)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持有效证件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得进入考聘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未达70分,不得进入考聘下一环节。
3、公示
考生成绩在隆昌市双凤镇中心卫生院院内公示栏处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考聘岗位名额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加试笔试,以加试的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加试成绩相同,则继续加试并以此类推),拟体检对象在总成绩公示完次日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被确定为拟录取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缺额,按规定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因递补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怀孕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国公考录函〔2009〕7号复函精神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政审及公示
体检合格后,隆昌市双凤镇中心卫生院负责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政审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
对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自主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3日内到考聘单位报到,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正式聘用后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工资待遇。
新聘用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3月,新聘用人员须与考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医院相关规定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在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招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在招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隆昌市卫生健康局纪检部门:0832-3915321
隆昌市双凤镇中心卫生院监督举报电话:0832-3681017
五、有关说明
1、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
2、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隆昌市双凤镇中心卫生院负责解释。联系人:邓老师翁老师
咨询电话:0832-3681017
原文网址在这里,长按可复制哦~
https://t.fenbi.com/s/00him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