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3个岗位
为全面组织实施好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工作,努力打造高素质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川卫基卫函〔2024〕259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大学生乡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盐边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cyanbian.gov.cn/发布)。
一、招聘对象
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含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包括: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4年培训合格的)。专业条件为临床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中医学类专业,且符合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要求(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自愿从事公共卫生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2024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因受特殊因素影响延迟发证的,以该生就读学校官方发布的领取毕业证时间为准);2024年应届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等手续。
2.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单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报考者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须与《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一致。对于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如有以下特殊情况之一的,经审核通过后可报考:
(1)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由报考者自行提供证明材料);
(2)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但与招聘专业学习内容(研究方向)一致的(报考者须提供国内相关高校开具的一致性证明);
(3)报考者因所在院校开设专业名称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但经所在院校书面证明确属同一专业的。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其他要求
报考者应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学籍(公职)的人员。
2.尚处于试用期内或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日)。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免收报名费。
2.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7日8时至10月24日18时,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登录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盐边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cyanbian.gov.cn下载《盐边县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真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将《报名信息表》电子版、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的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到招聘单位指定电子邮箱:1332164447@qq.com。
(二)资格审查
盐边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本次招考的资格审查工作。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审查结果告知报考者并说明理由。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核全过程。在考核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考核测评
此次考核采用综合能力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综合能力笔试、面试成绩均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最终考核成绩。资格审查合格者全部进入笔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考核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在盐边县卫生健康局电话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笔试通知书》。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考核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考核。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缺考、零分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考核。进入面试考核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考核。进入面试考核的人员,将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进行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考核重点是考查考生的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岗位适应能力以及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等多个方面。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笔试测评时间暂定2024年11月初,面试测评时间暂定2024年11月中下旬,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意向人选,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考核成绩相同的,由用人单位考核组统筹组织加试,择优等额确定意向人选,报考者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确定为意向人选;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意向人选的考核成绩应不低于80分。
考核结束后及时在攀西人才网、盐边县人民政府网公示相应岗位考核人员总成绩排名,公示时间3天。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统一组织到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边县卫生健康局指定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在该岗位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递补2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盐边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考察重点是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察中取消聘用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递补2次。
(六)公示
经资格审查、考核测评、体检、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报经审批后在攀西人才网、盐边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公示结束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1.经考核测评、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纳入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并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须在聘用村卫生室服务满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聘用起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2.审核确认的拟聘人员应在聘用文件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拟聘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无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盐边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六、相关事项提示
请考生在整个考核期间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考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本公告由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边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
盐边县纪委监委:0812—8657444
咨询电话:
盐边县卫生健康局:0812-3893540;
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52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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