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宜宾市农业科学院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市农业科学院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1《宜宾市农业科学院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选调对象
符合本选调公告岗位条件要求的宜宾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品行端正,公道正派,作风优良,廉洁自律,有吃苦奉献精神。
2.具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最低服务期已满。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综合能力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参加选调期间,提拔使用或晋升职级的,取消选调资格。
年龄、最低服务年限、工作经历、任职年限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此次考试报名的第一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或最低服务期内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刑事处罚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纪律、监察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6.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7.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10月25日下午18:00前下载填写《宜宾市农业科学院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按《一览表》提示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各1份;《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扫描件和word文档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1张(以“姓名+身份证号.jpg”格式命名,50KB以下)等有关资料打包后以压缩文件形式(rar或zip格式)报送至邮箱530340966@qq.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后续邮件不再有效。宜宾市农业科学院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将通过考生所留邮箱通知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完整填报有关信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和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均取消其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考生在任一选调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成绩计算原则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折合满分为100分。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实际工作能力以及公文写作能力。有效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笔试地点在宜宾市农业科学院本部。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通知单》为准。缺考笔试科目或者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笔试成绩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上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2.面试
1)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照选调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审查由宜宾市农业科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①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过期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等不得作为资格审查证件);
②《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现任职务职级任免审批表或现聘岗位聘用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鲜章)。
⑤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报考的,须出具本人自愿放弃现有身份调入事业单位,并同意按新单位岗位确定身份等相关待遇的书面承诺书(附件3)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入围面试资格复审,由宜宾市农业科学院根据报考者在报名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通知本人。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结构化面试由宜宾市农业科学院负责。考生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无效)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宜宾市农业科学院于5个工作日内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选调环节。
五、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笔试、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宜宾市农业科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省和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体检(复检)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综合考察
宜宾市农业科学院负责组织对拟选调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具体人选。
在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和调动(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对拟选调对象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拟选调人员,按规定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因公示期间或公示后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其他事项
1.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正确的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通过资格审查以及未入围面试环节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咨询电话:0831—6258361,13340667290。监督电话:13036497760
3.选调信息公布网站
选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公告。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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