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遂宁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补充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和岗位
民盟遂宁市委会编外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公文写作、机关运行保障等相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不限性别,年龄在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有扎实的文字功底、良好的写作和理解能力;
2.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有责任心,能认真完成每一项工作;
3.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类、计算机类等相关专业毕业优先;
4.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室工作经历的优先。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
7.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三、基本待遇
按照《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编制外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待遇。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资料:提交《民盟遂宁市委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以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1寸近期免冠彩照。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26日—2024年9月29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方式:有意报考者到市环岛中心4205室现场报名,咨询电话:0825-2391095。
(二)审核
1.民盟遂宁市委会组织人员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和确认,并通知报考者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笔试由民盟遂宁市委会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之比为3:1。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综合服务等能力。
(四)体检
1.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民盟遂宁市委会组织安排。
2.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视为招聘不合格。
3.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
(五)研究、批准和备案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编外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于5个工作日内将人员相关信息报市编外人员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市财政局备案。
五、考核聘用
获聘人员按相关规定与民盟遂宁市委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要求
公开招聘人员是一项重要的人事工作,要以对人才负责,对工作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本公告由民盟遂宁市委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
民盟遂宁市委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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