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5个岗位
为进一步拓宽企业选人用人渠道,建立人才兴企的长效机制,经研究,拟面向社会选拔一批县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储备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本次选拔企业共5家,均为县属国有独资公司,分别是:
1.青川县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在原青川县天盛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基础上组建,注册资本9920万元,现有全资子公司4家,主要从事主要从事城乡基础设施、老旧小区改造、公用工程项目等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管理;测绘、环保等业务。
2.青川县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在原青川县恒兴国有投资有限公司基础上组建,注册资本48796万元,现有全资子公司3家,控股企业1家,主要从事工业项目的引进、投资、咨询服务;房地产项目投资;工业园区基础及配套设施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矿产资源(含河道砂石)开发利用,矿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等服务业务。
3.青川县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0月,整合原青川县兴和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青川县林通农林开发有限公司、青川县兴青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组建,注册资本10000万元,现有全资子公司6家,主要从事政策性粮食储备、劳务人才派遣、农林项目建设、农林项目施工、农贸市场经营、农特产品开发、健康管理等业务。
4.四川唐家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注册资本10000万元,现有全资子公司7家,控股企业1家,主要从事“旅游+康养”新业态开发、旅游景区经营性项目开发、景区和酒店运营管理,电影放映、演艺等业务。
5.青川县永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注册资本14723万元,主要经营融资贷款担保、发行债券担保等融资性服务,开展投标担保、工程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非融资性担保业务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业务。
二、选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公开选拔县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储备人才包括:领导人员正职、副职、财务总监、中层管理人员及一般员工,名额不限,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未受过刑事处罚和未有了结的民事案件;
(三)具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应的专业、学历及技能条件;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五)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均截至报名第一日;
(六)符合选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四)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五)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六)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选拔程序
本次选拔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确定岗位、熟悉岗位、提交成果、组织考评、纳入储备人才库等程序进行。由县国资事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一)发布选拔公告
本次选拔公告在青川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nqc.gov.cn/index.html)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贯穿选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报名时间:本公告有效期1年,自2024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和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时报名人员须提供: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片2张。
2.网络报名时报名人员需提供: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彩色)及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网络报名人员在熟悉岗位前提供所有证件原件查验,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现场报名地点:青川县国资事务中心(财经中心二楼205)。
联系人及电话:杨女士,139-0812-5395;
网络报名材料投递邮箱:328140241@qq.com。
(三)确定及熟悉岗位
对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双向选择确定熟悉岗位,到岗后需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岗位业务进行熟悉,期间,原则上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行政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名参加的,原人事、工资关系不变,期间产生的差旅、办公成本等费用按企业相关制度执行;社会人员报名参加的,由企业保障住宿和差旅等成本费用。岗位熟悉期原则上在7—30天内(报考者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时间)。
(四)提交成果
报名人员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岗位业务熟悉后,须提出岗位认识、意见及建议书面成果,作为考评的重要内容。
(五)组织考评
组建考评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资事务中心、行业主管部门和用人企业组成,对其在岗表现情况、提交成果价值等进行综合考评(考评方式由领导小组确定),考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意见及建议得到考评领导小组认可的,一次性支付不高于1万元的成果报酬,具体额度根据价值量以考评领导小组研究为准;意见及建议无参考价值的,则不支付其任何报酬。
(六)纳入储备人才库
考评结果为优秀、合格的人员,纳入储备人才库管理。
五、储备人才的管理及使用
储备人才按照“培养提高、备用结合、动态管理、统一使用”的原则进行统一管理。纳入储备人才库的人员,按照人才分类,在参加青川县属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和员工招录时(县属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比选、市场化选聘和员工招录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执行),不受专业、学历等条件限制,可享受优先推荐、优先调剂、优先录用等优惠条件。
考评结果为优秀的其他社会人员,经企业主管部门同意,可在对应企业继续留用(领导人员储备人才除外),用工性质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薪酬待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六、退出
完善储备人才退出机制,根据人员年龄、健康、遵纪守法等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入库人员也可根据自身实际自行申请退出。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青川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青川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39-7208361;
监督电话:0839-7210703(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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