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5人8个岗位
为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初中阶段紧缺学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公开考核招聘。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共15名,其中:语文教师4名、数学教师1名、英语教师2名、历史教师2名、政治教师2名、地理教师2名、物理教师1名、体育教师1名。
三、招聘对象及范围
1.范围
招聘范围:面向四川省户籍招聘。考生户籍须2024年7月31日之前在四川省区域内(不含2024年8月1日后迁出)
2.对象
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符;并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反对分裂;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精神、工作责任心和团体协作精神;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6.中学教师年龄在18-35周岁(即1989年8月31日--200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以上报考条件应同时符合。
(二)优先招聘及加分条件
(1)具有“三支一扶”、“西部志愿”、“特岗教师”等工作经验的加1分;
(2)烈士后代、退役军人加1分;
(3)甘孜州理塘县户籍加1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有关证书。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公开课讲授)方式
六、报名、资格审查、缴费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理塘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理塘县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组负责报名工作的全程监督工作。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7日—2024年9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9日下午18:00
2.报名地点:理塘县教育和体育局(四川省理塘县高城镇建设路2号)四楼401室。
3.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考人员在报名之前应认真阅读“公告”,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职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提交材料。
①《理塘县公开招聘编制外初中阶段紧缺学科教师考试报名表》(附件1)1份;
②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③携带户口簿原件,提交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张;
④携带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交复印各1张;
⑤满足优先招聘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张;
⑥其他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报名时进行提交。
(二)资格审查
理塘县教育和体育局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材料和照片,严格对照职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并当场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有符合加分项目的需提供加分佐证材料。
(三)报名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面试需缴纳80元/人。体检费用根据实际收取,由个人支付。
七、考试工作
(一)时间。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24年9月10日上午9:00-12:00到理塘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抽签(讲授课题及序号),2024年9月11日根据抽签顺序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逾期未到者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地点:
理塘县中学
(三)考试内容
七至九年级相应课程公开课一节。
(四)考试方式
面试方式:公开课讲授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由理塘县教体系统优秀教师进行听课评课,采取百分制,由高分至低分选用(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八、体检、政审。
面试成绩公布后,领导小组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理塘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由考生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第一次体检不合格者可以在2个工作日内在县人民医院进行复检,复查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和复检由领导小组派员全程监督。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考生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领导小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体检合格者,回户籍所在地进行政审,之后将政审表原件交教体局人事股(401)。
九、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障
按照6000元/人/月(含“个人五险”)。
十、签订合同
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机制,一学期只能参加一次公开考核、考试。
联系电话:0836-5324557张琴老师:13440187190
曲西老师:13568294925谢常艳老师:17723326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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