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5个岗位
根据医院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需要,经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专业技术人才,热忱欢迎广大优秀人才踊跃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见附件1《内江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员额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六)年龄要求:大学本科初级职称限35周岁以下(含35岁),中、高级职称限40周岁以下(含40岁、硕士及以上学历可适当放宽)。
(七)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三、招聘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采取自主招聘的方式进行,由内江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相关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四、招聘程序
在内江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通过内江市妇幼保健院报名及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审核后,最终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内江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岗位招满为止,请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医院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需本人到现场进行报名及审核,不接收电话及他人代交报名资料。
3.报名地点:内江市妇幼保健院新区(内江市东兴区玉屏街西段886号)人事科。
(二)资格核实及审查
1.资格核实
报名人员根据本公告中的要求,针对年龄、专业、学历、资格证、工作经历情况等做一份真实、详尽的个人简历。简历中须含以下资料的复印件,按顺序依次装订,并带上所有资料的原件。
(1)《内江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招聘员额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历与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学信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1份;
(6)有工作经历者需提供有效的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
由医院人事科负责审核报名条件所要求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资格证等相关证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应聘、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对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根据情况通知笔试、技能考核和面试。
(三)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医院进行笔试、技能考试、面试。笔试测试医学基础综合知识,技能考试由相关科室组织专业技术操作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人员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因素及仪容仪表等,每个考生面试时长为6-8分钟。
笔试成绩、技能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成绩按3:3:4的比例,按百分制合成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分数不能低于70分)。根据总成绩进行排名,再按照招聘计划从高到低录取,并将考生总成绩排名在院内及医院官网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四)体检
1.公示期结束后,医院人事科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录取人参加体检(包括身体体检和心理测试),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绩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放弃,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
2.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就业体验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同时按内江市妇幼保健院要求完成相关项目检查。体检合格后,医院与其签订劳动(试用)合同。
(五)聘用
1.根据公示和体检情况,由人事科通知录取人员并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参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2.根据试用期制度,新入职的职工试用期定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组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执行回避规定,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2.本公告由内江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2272095
监督举报电话:0832-2938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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