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人民医院2026年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山西-晋中市-医疗-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平遥县人民医院

平遥县人民医院2026年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平遥县人民医院2026年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招聘30人10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9/17 08:00-2026/9/19 18:00

公开招聘


平遥县人民医院2026年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满足各项工作和医院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公正、平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聘用。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恪守医疗卫生职业道德,大局意识、团队协作意识强,服从医院科室调配和工作管理;

5.有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安心应聘岗位工作;

6.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

7.具备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9.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10.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考虑;

11.同等条件下,具有应聘岗位所需专业连续从业经历者优先考虑。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

3.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报考者在本次报名后至聘用之前,期间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9.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0名,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以《平遥县人民医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平遥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19日止,报名时段:8:00-12:00,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平遥县人民医院行政楼四层人事科(413室)报名。

3.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本人报名;如因特殊原因本人无法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报名。受托人须携带受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委托人与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报名所需全部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平遥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记载专业保持一致;毕业证按一级学科核发的,填写一级学科名称,并在备注栏注明具体所学专业。

4.报名材料(原件现场核验,复印件统一为A4规格)

(1)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2)岗位要求的对应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一份;

(3)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领证人员,可提供官网可查的官方成绩单);

(4)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5)个人简历1份;

(6)近期一寸红底免冠证件照1张;

(7)签字确认的《平遥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5.资格审核: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初审。

(三)资格复审与考试

1.资格复审。考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报名时提交的毕业证、资格证等核心证件原件,由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比对和证件复核。凡证件不齐、人证不符、提供虚假材料或无法提供原件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并按规定取消考试资格。

2.本次招聘考试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凡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考试环节,按实际人数组织考试。

3.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模式,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占60%,面试占40%,所有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成绩于考试当日现场公布。

(1)笔试为闭卷,满分100分,测试岗位专业基础理论、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医德医风管理规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前辅导。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测评专业研判、医患应急处置、职业素养、沟通能力、岗位匹配度、从业稳定性;护理岗位增设技能操作考核,操作成绩占面试成绩60%。

4.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考试各环节将全程录像。

(四)体检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符合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和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标准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复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对因怀孕不能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3.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在医院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存在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合格的,根据岗位招聘要求,自入职起三年内(含试用期)仍未取得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平遥县人民医院相关制度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因个人填报错误、材料不全导致审核不通过的,任何阶段查实弄虚作假的,即刻取消报考、考试、聘用资格;已经入职的,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错过考试、体检、聘用等环节,责任自负。

(三)本次为定岗定向招聘,聘用人员须服从医院科室调配、排班及岗位管理。


六、咨询电话

杨老师:13294667351

梁老师:15536368687

张老师:13994561306

微信公众号:山西省平遥县人民医院

医院地址:平遥县柳根西街与汇通路交叉口西南




职位表.xls
山西粉笔
山西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