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1人6个岗位
长治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长治市中医研究所)始建于1952年,1978年改扩建为“晋东南地区中医医院”,1988年更名为“长治市中医研究所”“长治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历经七十余年的发展,医院已发展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中医医院。医院先后荣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中医名院”“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山西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示范点”等荣誉。医院是长治医学院附属医院、山西中医药大学教学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联盟单位、山西省针灸技术推广建设基地、山西省中医专科护士临床培训基地。医院现有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国家中医优势专科1个,省中医重点专科6个,省中医优势专科5个,省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3个。
根据医院高质量发展和新院区建设需要,计划面向社会招聘博士研究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长治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条件以《长治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中医药事业;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报考者为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2026年12月底前取得;留学人员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近五年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等,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八)下列情况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人员;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执照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报名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或相近,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一)报名时间
2026年6月—2026年12月
(二)报名方式
请报考人员将《长治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打印后本人手写签名)、个人简历、身份证、各学历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6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岗位要求的任职资格证书、主要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的电子扫描件,以“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博士岗位”形式命名,打包压缩发送至人事科邮箱2601246226@QQ.com,并致电0355-3018072。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我院负责,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医院将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核情况通知考生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若发现违规、违纪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其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医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考核方式
招聘采取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重点对应聘人员的工作业绩、科研成果、学术水平、科研能力、临床能力、发展潜力以及是否符合岗位需求等方面进行考核。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确定考核方式和时间,并组织相关专家对应聘人员作出综合评价,根据综合评价结果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长治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组织实施。
(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二)考察内容:考察工作可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拟聘用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待遇按照我院有关博士研究生引进管理办法执行。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医院纪检监察室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
七、监督咨询
咨询电话:0355-3018072
监督电话:0355-3018114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1.长治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xlsx
2.长治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docx
长治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
2026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