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结构、增强干部力量,经研究决定,拟在全市范围内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晋城市中原经济区招商合作处科员1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管理岗位。
二、报名范围
全市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全额拨款事业编人员(不含条管单位、中小学校及医院工作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信念坚定,品行端正,公道正派,清正廉洁,遵纪守法;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以后出生);
3.具有干部身份,纳入编制5年及以上(时间截至2024年10月25日);
4.近5年独立撰写的文字材料5-10篇以上(全局性、产业类、经济类等讲话稿、总结、专题报告、宣传报道等材料,注明时间及用途,单位领导签字);
5.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
1.在原单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选调的其他情形;
5.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6.报考人员服务期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开选调公告在晋城市投资促进中心及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随后笔试、面试、考察等环节相关工作安排及公告均在晋城市投资促进中心及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6日
报名地点:晋城市泽州路1019号(致远楼)602室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选调条件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报考材料。
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信网学籍证明、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所报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一份)、所在单位出具的历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6张、需提供的5篇以上由领导签字的文字材料。
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参与资格。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进入综合能力测试。
资格审查将贯穿全过程。任何环节、任何时间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其参与资格。
(四)考试
1.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时,采取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100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岗位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选调岗位比例不足3:1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笔试成绩排列,由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2.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达3:1的,直接进入面试,依据面试成绩(需高于75分)由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75分以下(含75分)的,不予录用。
3.笔试和面试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负责实施,具体开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市投资促进中心负责。市投资促进中心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和廉洁自律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体检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中发现明显问题,或者体检不合格的,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中止其参加选调资格,不予递补。
(六)会议研究决定与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市投资促进中心党组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在晋城市投资促进中心及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后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正式办理调动选调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公开选拔调序每个环节均在驻市工信局纪检组和市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五、其它事项
(一)公开选调人员选调后,具体工作岗位由市投资促进中心根据全额事业空编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选调人员要服从组织安排。
(二)整个选调过程要做到公开透明,在任何环节均严禁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其取消参与资格。
(三)选调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自觉接受监督,如有违反纪律的行为将严肃追究责任。
(四)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
(五)选调方案的解释及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六)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所需费用按照有关规定由财政负担。
(七)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选调工作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回避。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56-2022112(市投资促进中心综合办公室)
监督电话:0356-2218776(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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