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6人9个岗位
为满足学院教学工作需要,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01—08岗位需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及年龄要求;(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以录用
(一)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二)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五年内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五)五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六)与劳务派遣公司存在聘用合同被辞退人员;
(七)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6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sgap.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7日上午9:00至18:00。
2.报名地点: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下载打印本人手写签名)。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4)本人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5)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复印件;
(6)岗位所需的各类资格证书、从业经历证明、获奖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当场告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所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四)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工作由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学院成立面试考核小组,在人才工作部的组织下,纪委全程监督下,共分为5个小组对应聘各岗位人员进行面试考核。1.体育教师岗位由人才工作部、教务处、公共教学部组成3-5人专家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2.实训教师岗位由人才工作部、实训中心组成3-5人专家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3.无人机专业教师岗位由人才工作部、无人机系组成3-5人专家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4.会计岗位由人才工作部、计财处组成3-5人专家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5.驻校教官岗位由人才工作部、学工部组成3-5人专家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参加面试考核人员名单及面试考核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在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教师岗位面试考核采取试讲方式,从应聘岗位专业知识、课堂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板书、仪容仪表、教学素养、职业态度等方面,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试讲时间共20分钟(其中:讲课,时间15分钟。试讲结束后进行现场答辩,时间5分钟);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10分钟。面试考核结果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院、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对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组织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学院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被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统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薪酬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劳务派遣教师及实训教师岗位薪酬由基本工资5000元(含五险)+绩效工资1000元(含每周12课时标准,超出每周12课时,按25元/课时标准支付超课时费)构成;劳务派遣会计岗位、驻校教官岗位薪酬由基本工资3000元(含五险)+绩效工资1000元构成,寒暑假薪酬为各岗位基本工资(含五险)。
六、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方案规定执行,招聘工作接受学院和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工作部
联系人:王老师陈老师
咨询电话:0352—7993991
监督电话:0352—799398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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