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1人22个岗位
为推动原平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88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根据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人员结构,经市医疗集团研究,并报请原平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性质及名额
本次招聘的原平市医疗集团第一、二人民医院、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均为差额事业单位,招聘名额41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等详见《原平市医疗集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8月1日至2006年8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岗位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资格证者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者,可放宽为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