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黄山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5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自2026/2/6起
为进一步提升黄山区消防救援队伍能力,充实基层队站执勤实力,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人员配备需要,本次招收5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主要从事一线消防宣传、防火巡查、执勤灭火、抢险救援、消防车辆驾驶等工作。
| 岗位类别 |
招聘 人数 |
学历要求 |
年龄要求 |
其他 |
| 战斗员 |
4 |
高中(含职高、 中专、技校) 及以上 |
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 |
有消防相关工作经历、退伍军人、体育特长生及具有其他通信、电脑使用等特长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
| 执勤消防 车驾驶员 |
1 |
20周岁以上38周岁(含)以下 |
持有A1、A2或B2驾驶证 |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考核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在考核、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本人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5、“年龄要求”中的“38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
2、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或监察机关刑事侦查或纪律检查,尚未作出最终结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撤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