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2人20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2026年度上半年合肥市巢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合肥市巢湖市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2026年度上半年合肥市巢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招聘计划(岗位)等公告信息于1月29日起同步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巢湖市人民政府官网(www.chaohu.gov.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8周岁以下”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各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本科(学士)及以上”包括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同时具有相应层次的学位),其他依次类推。上述学历均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要求提供学历学位的招聘岗位,学历与学位的专业须一致。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