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人3个岗位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滁州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滁州技师学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本次招聘工作由我校负责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2025年度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滁州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滁州技师学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编外工作人员聘用,与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在聘期内,参照在编人员工资标准核定工资,并依据岗位职责、内容及考核情况等核发校内津贴及相关福利、奖金。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9年6月11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等信息于2025年6月11日起在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滁州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滁州技师学院)网站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9:00至6月29日17:00,考生在指定的招聘报名网站(网址:http://rsks.pzhl.net/index.php)完成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并提供《符合报考条件承诺书》(附件2)。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任职两年以上年度考核称职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员,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报名时须将有关证书扫描并上传网站。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应在报名时随报名材料一并上传笔试减免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学校据此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应提供家庭帮扶手册或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信息采集表。
报考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人员报名后,6月29日17:00前可随时登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6月29日17: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30日17:00前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考试费用,合计90元/人。7月2日17:00前,考生登录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滁州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滁州技师学院)报名网站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参加笔试。符合减免笔试费用的考生,应及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未及时发送证明材料且逾期未缴费的,也视为自行放弃参加笔试。
(三)笔试
本次招聘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基础知识》、《教育综合知识》两科。
(2)笔试内容。
《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等,考试时限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主要内容:教育政策与法规、中学层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考试时限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5年7月19日(星期六)上午。其中:
08:30—10:00基础知识
10:30—12:00教育综合知识
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7月17日~19日从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地点设在滁州市城区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滁州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滁州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笔试合成成绩为:《基础知识》成绩×50%+《教育综合知识》成绩×50%。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滁州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滁州技师学院)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分。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四)资格复审
按照考生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按实际参加人员确定。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下载打印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3,可从报名网站中下载打印)及相关支撑材料,并交上述材料原件的复印件、两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四张、《符合报考条件承诺书》等材料。其中: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或以上),并提交《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4)。
(3)属全日制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学历学位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及能按期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学历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学历学位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五)面试
面试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实施。
(1)面试的形式和程序。
面试可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不同分别采取试讲、说课、技能操作等多种形式进行,具体办法在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滁州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滁州技师学院)面试实施方案中公布。
(2)面试时间及信息查询。
面试实施方案及相关信息届时在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滁州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滁州技师学院)网站公布。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入围人员、面试程序与规则、面试内容、方式和时间、地点以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3)考试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总成绩为:笔试合成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滁州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滁州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教育综合知识》成绩高低排序,《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从考试、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滁州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滁州技师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等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公示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滁州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滁州技师学院)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聘用期内违纪违法的、不能胜任工作的或严重违反管理制度的予以解聘。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学校纪委对招聘过程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监督电话:0550-2180900、0550-2181532。
报名咨询电话:0550-2181932。
上述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方案由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滁州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滁州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