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单位业务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名从事后勤训练及财务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 |
人数 |
性别 |
学历 |
备注 |
民兵教练员 |
1 |
不限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1. 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会计师资格证书,两年以上财务/会计相关工作经验。 |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军队的相关制度规定,落实保密规定,工作时间及要求按军队相关规定落实,有较强的执行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胜任招聘岗位工作要求,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加分条件:具有中级及以上会计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在适岗评价成绩上加5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发布
通过凤阳政府网、凤阳先锋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1日-11月15日。逾期视为放弃。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根据要求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应聘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两年以上社保缴费证明、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获奖证书、相关学术成果证明及其他表彰等电子材料(图片要求清晰可辨,所有电子材料汇总成一个PDF文档)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18098332336@163.com,邮件主题为“报考岗位+姓名+手机号码”。报名咨询电话:18098332336、13805508978。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线上提交相关佐证材料,依据公告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2.资格复审:所有参加面试人员需在面试前将报名材料原件现场提交,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
本次考试将采取适岗评价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1.适岗评价。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均进入适岗评价。适岗评价主要从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奖惩情况等方面及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考察人员岗位相适度。适岗评价成绩设定分值为100分。
2.面试。根据适岗评价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环节(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面试成绩设定分值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通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总成绩。按适岗评价总成绩(适岗评价成绩+加分分值)、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所有成绩的计分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
体检人选,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分顺序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在指定的三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当天如有放弃者,及体检不合格者,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依次替补。
参加面试未被聘用的人员纳入本次招聘后备人才库,自招聘工作结束之日起,一年内若岗位出现空缺需要补充人员的,经研究同意后,按相关程序从后备人才库中择优递补,递补人员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六、录用及公示
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聘用上岗及聘后待遇
1.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进行,工资由用工单位确定,岗位综合工资5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工龄工资每年递增80元/月。新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证明不符合本职位要求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聘用期限为1年,用工单位负责人员的使用、考核及管理。合同期满人员由用工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续签或解聘意见。
2.合同期内工资和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由用工单位按时将经费划拨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负责发放工资和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八、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九、相关事宜
本公告相关情况由凤阳县洪武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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