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9个岗位
为充实加强滁州市琅琊区区属国有企业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4年度滁州市琅琊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9月26日起同时在琅琊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lyq.gov.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8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83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规定被记入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琅琊区”(http://lyq.pzhl.net)。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9:00至10月9日23: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琅琊区”进行报名,认真阅读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4年度滁州市琅琊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上传本人电子照片(专业照相馆拍摄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10月10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lyq.pzhl.net)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10月10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滁州市琅琊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的紧缺岗位,可按2:1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0月11日14: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写作等。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24年10月26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报考人员可于10月22日9:00起从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lyq.pzhl.net)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琅琊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请于10月25日上午8:00-11:30携带相关证书到琅琊新区政府大楼6楼617室申报加分事宜,联系电话:0550-3047211,逾期不再受理。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琅琊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合成前的笔试成绩增加相应分数。
六、资格复审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经批准按2:1开考的岗位,按2:1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七、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工作的组织。专业测试工作由滁州市琅琊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专业测试的形式和内容。采取面试形式,主要考查考生从事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为确保用人质量,专业测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琅琊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最终成绩﹦《综合知识》成绩×0.4+专业测试成绩×0.6。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滁州市琅琊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滁州市琅琊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相关标准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琅琊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聘用报批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各区属国有企业有关规定执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办理解聘手续。
参加本次招聘并进入面试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未被聘用的人员纳入后备人选库,自招聘工作结束之日起一年内出现人员缺额,可从后备人选库中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直接进入体检程序。
十二、有关事宜
本《方案》由滁州市琅琊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区国控集团0550-3047211;
区担保公司0550-3010198;
监督举报电话:18955029706(区纪委监委驻区国控集团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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