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2026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专项招聘公告-安徽-亳州市-利辛县-医疗-2026-行政事业编-有编制-利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利辛县2026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专项招聘公告

利辛县2026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专项招聘公告

招聘13人3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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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31 08:00-2026/9/4 17:30
面试时间
2026/9/5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皖卫函〔2026〕67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利辛县2026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专项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规范透明。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和范围

2026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专项招聘岗位详见《利辛县2026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专项招聘岗位表》(附件1)。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8月27日起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发布招聘公告。后续有关信息也将陆续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招聘范围:2026年应届毕业生,经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项目培养,入学前已与本县签订正式定向就业协议,培养专业为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等医学类专业的专科及以上免费定向医学生。


三、招聘条件

招聘范围内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二)岗位所需的条件和要求;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年龄设定为“38周岁以下”则为“1987年8月27日(含)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拟参加招聘人员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且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严禁同时报考多个岗位。

(三)报名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至9月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视为自行放弃。报名地点为利辛县卫健委宣教股(利辛县卫健委3楼)

(四)现场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2);

2.本人近期二寸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及身份号码);

3.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原件。

县卫健委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和范围同步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专项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五、考试

1、考试形式: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及适应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相关专业素质能力等。

2、考试时间:暂定2026年9月5日(星期六)(以面试通知单时间为准)。

面试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考生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利辛县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人员方能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八、选岗

体检、考察双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基层岗位,成绩高的人员优先挑选岗位;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定向培养入学时成绩高低排序选岗。选岗现场全程记录、签字确认,选定岗位后不得更改,放弃选岗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签约聘用

选岗后,由县卫健委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至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入编后应当在所聘乡镇卫生院服务不低于6年。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利辛县卫健委负责解释。

2.考生应保持通信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4.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委部门监督、检查、指导。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咨询电话:0558-8832052(利辛县卫健委人事股)

0558-8810005(利辛县卫健委宣教股)

监督电话:0558-8809913(县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组)

上述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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